乌兹别克斯坦籍外国人
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肇事逃逸致伤罪

一名驾驶无保险摩托车送餐、在在人行道上撞倒行人后逃逸的非法滞留者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上个月10日 在首尔广津区军子站7号出口前的人行道上 A某肇事后逃逸的画面。首尔广津警察署供图

上个月10日 在首尔广津区军子站7号出口前的人行道上 A某肇事后逃逸的画面。首尔广津警察署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广津警察署19日表示,已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肇事逃逸致伤罪名,将乌兹别克斯坦籍A某拘捕并移送起诉。


据警方介绍,A某被指控于上个月10日,在首尔广津区军子站7号出口附近的人行道上撞倒一名行人后逃逸。


警方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出动,并于本月13日在A某居住的考试院将其抓获。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为躲避追踪,甚至还篡改了车牌号码。


A某在今年2月也曾在首尔江南区骑乘同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是一种可能给市民造成直接损害的重大犯罪。”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