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调整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筛选标准,韩国总产出最多可增0.7%”

有研究结果显示,如果将目前偏重于销售额、资产等规模指标的中小企业政策资金支持标准,调整为以生产率为中心,即便不扩大支持总规模,我国总产出也最多可增加0.7%。


8日,韩国银行通过《中长期深度研究——我国中小企业现状与支持制度改善方案》报告公布了上述内容。本次报告由韩国银行经济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室室长 Jang Geunho、宏观经济研究组科长 Choi Gisang 等人撰写。


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以政策性金融为中心,支持规模持续扩大,从量上看规模较大。以去年为基准,中央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执行的中小企业相关预算约为34.5万亿韩元,支持项目数量达1761个。中小风险企业部主管的政策资金规模较1997年扩大了5.4倍,信用担保则增加了7.8倍。我国中小企业支持规模和政策干预水平在国际上也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我国政策性金融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5.8%,远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平均水平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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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尽管外在量化成果明显,但在生产率和动态性方面的局限同样十分突出。韩国银行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政策支持在企业扩大销售额、降低停业率等外在成长和短期生存方面确有成效,但在提升生产率、改善盈利能力、扩大设备投资等中长期增长基础方面,效果有限。政府支持金额增加1%时,资本生产率和总资产收益率(ROA)仅在第1年有显著效果,而从第2~3年开始则不再具有统计显著性。按金额折算,当每家企业获得的政府支持金额增加1亿韩元时,资本生产率约下降0.31%,ROA下降0.038个百分点。设备投资方面,每增加1亿韩元的政府支持金额,年均设备投资反而减少约332万韩元。


韩国银行指出,这种局限与中小企业支持制度设计过程中的结构性问题密切相关。其一,过度依赖与生产率关联度较低的销售额规模指标来确定支持对象;其二,中小企业资格条件成为区分政府支持与监管对象的门槛,从而诱发企业刻意回避成长。此外,由于缺乏适合中小企业的重组制度,导致不良企业未能及时退出市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府支持资金被低效配置。


韩国银行的分析结果显示,如果改善上述结构性局限,在不增加支持总规模的前提下,仅通过改变“支持谁、如何支持”的方式,总产出就可增加约0.4%~0.7%。


具体来看,如果将支持标准从以销售额为中心转为以企业存续年限为中心,支持资金将被重新分配给生产率更高、存续年限在7年以下的低年限企业,总产出可增加0.45%。其中包含缓解“彼得潘综合征”(中小企业回避向中坚企业转型现象)所带来的0.06个百分点的效果。同时,如果将整体重组效率提升至与美国、日本相似的水平,总产出可增加0.23%,边缘企业占比也将下降0.23个百分点。



科长 Choi Gisang 表示:“今后,中小企业支持制度在增加项目数量或预算规模等支持总量之前,有必要先通过改善对象筛选和激励结构,朝着提升生产率和动态性的方向进行补充完善。”他建议称:“与其偏重销售额、资产等规模指标,不如将生产率和创新能力等作为核心筛选标准,并积极利用民间的审查和投资能力。”他还指出:“需要并行采用不会诱发‘彼得潘综合征’的存续年限等补充指标,同时也有必要完善重组体系,以便实现对不良的早期识别、自主调整以及有序退出的顺畅运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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