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ainochip前代表就股份回购权展开攻防
法院:“不论销售业绩如何都应支付价款”
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大明化学会长Kwon Oil应当按照约定,向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看跌期权)的关联公司前代表一方支付约500亿韩元。Kwon会长在韩国并购(M&A)业界以“隐居的经营者”“时尚财阀”等称号而闻名。
据投资银行(IB)业界和法律界等9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12-3部(金容锡、张锡祚、裴光国审判长)在前Moda Innochip代表Park某兄弟向Kwon会长提起的股份买卖价款请求诉讼二审中,维持了一审原告胜诉的判决。Kwon会长是将Moda Innochip作为子公司的大明化学的最大股东。
行使看跌期权后…Kwon会长一方以“未满足‘实现销售额’前提”为由拒绝
本案的起点可追溯至2016年签订的“INNOCHIP TECHNOLOGY股份回购约定”。当年,大明化学集团推动INNOCHIP TECHNOLOGY与奥特莱斯运营公司Moda的吸收合并。Park前代表最初以“股票价值可能下跌”为由反对,但在签订约定后改变了立场。
协议书中载明,“Park前代表一方所持有的164万4232股股份,可自3年后起以每股3万韩元的价格出售,Kwon会长在收到行使看跌期权意向通知后,应在3个月内支付股份买卖价款”。此后,大明化学集团以Moda Innochip等三四家中间控股公司为中心,投资约300家企业,将业务扩展至时尚、物流等领域。
在2023年行使看跌期权的Park前代表一方,在Kwon会长未履行买入义务后提起了诉讼。Kwon会长一方主张称,“这是以Moda Innochip电子事业部实现5000亿韩元销售额为前提的合同”,“2019年Moda Innochip的销售额反而骤减,并出现营业亏损”。
法院:“为促成合并而赋予的看跌期权…与销售业绩无关”
此前一审判决称,“Kwon会长应向Park前代表及其弟弟分别支付428亿韩元、65亿韩元及相应利息”。首先,合议庭认为“股份买卖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并指出“合同中并未明示关于实现销售额的条件,在协议书的草案和修改稿中也找不到相关内容”。
法院还强调了看跌期权是为应对股价下跌而设立的权利这一点。合议庭表示:“看跌期权的本质,是无论未来股价是否下跌,都以一定金额回购股份”,“影响业务成败的内外部因素众多,目标有可能无法达成,这一点完全可以预见”。
此外,法院称:“Kwon会长主张称‘为了给予Park前代表实现目标的动力而签订该约定’,这一点难以轻易令人信服”,“Park前代表提出的‘Kwon会长为促成合并而赋予看跌期权’的主张更具说服力”。
Kwon会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本次二审同样认为原审判断正确。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