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将出口的香烟重新运回国内,伪装成要转运至第三国以套取差价,被海关当局查获。
关税厅首尔本部海关2日表示,因涉嫌违反关税法,查获了A某(48岁)等6人,将主谋A某以及负责通关的B某(42岁)、C某(58岁)予以拘捕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同时对3名共犯在不拘留状态下提起公诉。
据首尔海关介绍,他们被指控将正式出口的国产香烟175万条(市价约73亿韩元)走私回国内。
其作案手法为:收集出口到国外的国产香烟,再运回国内时,向海关虚假申报为转运至第三国的“退运货物”,随后在保税运输过程中,将香烟偷换为矿泉水等替代品,从而实现走私。所谓退运,是指将到达海外的货物在运回国内时不办理进口通关,而再次转运出境的程序。
首尔海关今年2月从警方获得情报,称非法香烟正在国内流通,随即立案侦查,经过走访调查、蹲守埋伏、跟踪运输车辆、分析监控录像等手段,锁定了用于作案的秘密仓库。
随后,通过执行搜查扣押令、分析通话记录、数字取证以及账户追踪等方式,查明了犯罪全貌。
调查结果显示,A某等人分工明确,分别负责走私总策划、通关以及运输等环节,将运入釜山港的香烟以保税运输方式运往仁川机场,伪装成通过国际邮包(国际特快专递)退运出境实施犯罪。
在此过程中,A某等人将保税运输车辆在夜间和周末时段开往秘密仓库,将香烟转移至国内,然后在同样大小的箱子内装入矿泉水、报纸、A4纸、打印机等物品以匹配重量,伪装成正常退运货物,手法十分缜密。
首尔海关判断,他们是为逃避对进口香烟征收的高额各类税费和附加负担,以获取差价利润而实施走私。据悉,若A某等人以正规方式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各类税费及各种负担金合计约为61亿韩元。
尤其是,A某和B某此前曾因涉嫌香烟走私在其他海关被查获,目前正以不拘留状态受审中。
此外,调查还显示,A某等人一直用犯罪所得在首尔高价公寓居住,过着奢华生活。
为剥夺其犯罪所得并保全将向A某等人征收的追缴款,首尔海关与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协作,查明了主谋A某以他人名义持有的首尔某公寓租赁保证金等财产,并完成了追缴保全措施。
首尔海关调查一局局长Lee Cheolhun表示:“香烟走私行为扰乱流通秩序,破坏国家财政,是明显的跨国犯罪。首尔海关今后也将持续穷追此类有组织走私犯罪,并予以彻底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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