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实施…被查处时每日罚款10万韩元

照片由大田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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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大田市在内的首都圈(首尔·京畿·仁川)以及釜山、大邱、光州、蔚山、世宗等全国主要特别·广域市,将在即将到来的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实施的“第7次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期间,对尾气排放等级为5级的车辆实行行驶限制。


此举是为在高浓度细颗粒物频发的冬季保护市民健康而实施的国家层面细颗粒物管控政策。


行驶限制执法时间为工作日早上6时至晚上9时,未安装尾气减排装置的5级车辆一旦被行驶限制抓拍摄像头(CCTV)查获,其车辆所有人将被处以每天10万韩元的罚款。


不过,大田市考虑到严峻的经济形势,将对依据《细颗粒物减排及管理特别法》规定的豁免对象,即营运用车辆、悬挂残疾人标识车辆、国家有功者使用的辅助·谋生用车辆,以及▲无法安装尾气减排装置的车辆 ▲已申请低排放措施的车辆 ▲基础生活保障对象者及次上位阶层 ▲小商工经营者名下车辆,暂时予以执法豁免。



大田市环境局长Moon Changyong表示:“为将冬季细颗粒物给市民健康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实施行驶限制是不得已的措施”,“特别是5级车辆提前报废及加装减排装置项目仅计划补贴至2026年度,相关车辆所有人请尽可能尽早参与补助项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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