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母胎基金存续期列为“李在明政府”国政课题

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于21日表决通过了包含延长母基金存续期限内容的《风险投资法》修正案。

Jung Jinuk议员的个人简介照片。Jung Jinuk议员提供

Jung Jinuk议员的个人简介照片。Jung Jinuk议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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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该修正案的代表提案人,共同民主党国会议员 Jeong Jinuk 表示:“必须防止支撑人工智能、深度科技和非首都圈风险创业生态的核心政策基金中断运行,并在国会的监督之下,为其事实上能够永久运营奠定基础。”


延长母基金存续期限,是为稳定 확보对战略产业进行长期投资的基础而采取的举措,一直作为 Lee Jaemyung 政府的国政课题推进。


在20日举行的中小风险企业小委员会审查结果中,Jeong Jinuk 议员提案的核心结构被采纳为最终替代方案。作为法案小委员会委员,Jeong 议员主导讨论,使业界诉求能够反映到制度之中。


母基金是政府出资财政资金,与民间基金共同投资,从而向初创、地方及新生企业提供资金的国家政策投资平台。然而,依据现行法律,其存续期限被限制为30年,因此于2005年设立的母基金原定于2035年终止。由此引发的民间出资萎缩、初期投资空白、地方风险创业生态弱化等结构性问题持续被提出。


本次修正案的要点包括:▲将存续期限授权由总统令规定;▲通过组合员(出资人)大会批准,按10年为单位延长;▲新设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向国会事前报告义务等。这是将 Jeong 议员提出的“组合员大会批准方式”和“10年单位延长结构”等主要原则,作为替代立法核心予以反映的结果。


Jeong 议员表示:“在民间出资基础尚未充分形成的情况下,如果母基金被提前终止,整个风险投资生态都可能动摇”,“母基金是带动整个市场的政策‘引子’。”


他接着指出:“人工智能、深度科技领域如果不是长期投资,很难产生成果,仅依靠民间投资存在明显局限”,“一旦母基金停止运作,预计也会对国家技术竞争力造成严重影响。”


他还强调称:“作为在国会中兼具直接创办风险企业经验的创业·风险政策专家,我在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提出了为营造初创及地方风险企业成长环境、激活创业而制定的相关政策。”



最后,Jeong 议员表示:“本次修正案是在以国会报告和大会批准等程序性控制为前提的基础上,为母基金的稳定、持续运营奠定基础的举措”,“我将负责任地推进,直至其通过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并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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