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部分修改《地方税特例限制法》案
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Mi-ae 于4日代表提出了《地方税特例限制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内容是当国民因生活需要而交换住房或汽车时,免征取得税。
现行法律规定,通过买卖或交换等有偿交易取得不动产或车辆时,对其取得价额征收取得税。有人指出,即使在仅将价格相同或相近的住房或车辆进行简单对调、并未产生实质性差价或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征收取得税,这对国民而言构成了不合理的税收负担。
修正案在《地方税特例限制法》第3章第10节中新设第148条之2(通过交换交易取得住房和汽车的减免)。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房及汽车交换免征取得税。以住房交换为例,当双方住房价格低于一定金额,且价格差额低于一定金额时,可适用免税。
Kim 议员表示:“因生活条件变化而更换住房或车辆,是国民的日常决定”,“希望本次法案能在住房和汽车交换时减轻不合理的税收负担,并成为强化税制合理性和公平性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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