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Daesik议员:“对教师酒驾处分过于宽松……教育信任正在崩塌”
数据显示,最近4年间共有579名教职人员因酒后驾驶被查处,其中约7成达到吊销驾照程度,但所受处分却被指形同“轻罚”。
国会教育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Kim Daesik(釜山沙上区)29日表示,他对教育部提交的国政监察资料《2022~2025年9月全国教育公务员酒驾查处现况》进行分析后发现,最近4年间共有579名教育公务员因酒后驾驶被查处。
按年度来看,2022年150人、2023年162人、2024年160人,每年均持续发生150件以上;到2025年9月已查处107件,预计到年末将达到与前一年相近的水平。
按所属机构来看,小学245人(42.3%)、初中146人(25.2%)、高中159人(27.5%)、教育厅本厅及其他29人(5.0%)。
按职级来看,教师531人(91.7%)、副校长18人、校长11人、督学官13人等,说明在管理层(校长·副校长·督学官)中,最近4年间也有约40起酒驾被查处。
按血液酒精浓度来看,0.03%~0.08%(驾照吊销前的停驶水平)179人(30.9%),0.08%~0.2%(驾照吊销水平)333人(57.5%),0.2%以上及拒测(醉酒状态)61人(10.5%),整体约68%属于达到吊销驾照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
尽管如此,处分力度仍然偏低。在驾照停驶水平(0.03%~0.08%)的情况下,大多数仅被处以减薪或停职处分,被解聘的只有2人,没有一人被免职。在驾照吊销水平(0.08%~0.2%)中,333人里有229人被处以停职处分,仅有5人被解聘、5人被免职。
尤其是血液酒精浓度在0.2%以上(醉酒状态)的61名教职人员中,也只有3人被解聘、3人被免职,大部分人在被停职或降级处分后又重新回到讲台。
Kim议员指出:“从法律上看,停职属于重处分,但由于在一定期限停止职务后仍可复职,在教育一线的实际惩戒效果非常有限。血液酒精浓度0.2%以上事实上属于醉酒状态,按刑法也是重罪,但最终仅有10人被解聘、8人被免职,这显然是制度上的宽纵。”
他还表示:“教职人员处在向学生传授法律、道德与责任的地位,从社会常识来看,理应被要求遵守更高的伦理标准。酒驾教师重新回到讲台的现实,本身就是在自毁教育的公信力与品格。”
Kim议员强调:“有必要更加严格适用对血液酒精浓度0.2%以上酒驾者的处分标准,并制定统一指引,缩小各教育厅之间处分尺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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