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原道江陵市敦促市民遵守《建筑法》,以免因违法建筑物在行使财产权时遭受不利处分。

江陵市厅全景。

江陵市厅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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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为营造舒适、安全的建筑文化环境,正在对违法建筑物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联合执法检查。


未经事前履行行政程序而实施的新建、扩建、变更用途、大修以及擅自设置临时建筑物等行为,均属违反《建筑法》的违法行为,列入违法建筑物查处范围。


一经查获违法建筑物,将首先对违法事项下达整改命令,并在建筑物登记簿上标注为违法建筑物,从而对各类审批、许可及营业申报等进行限制。


如经整改命令仍未整改,将在完成整改之前征收履行罚款。特别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违法行为(违法面积超过50平方米)或屡次违法的情形,将加重征收履行罚款。



此外,还可能根据《建筑法》被移送刑事追诉,并因拖欠履行罚款而遭受各类财产及工资扣押措施,相关当事人需格外注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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