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机构过度收益遭质疑
首尔市:“从结构上看无法只拿收益”
“SH按条例可参与各类开发项目”

有舆论指出,按照首尔市汉江巴士的运营结构,民间投资公司获取了过高收益。有人主张,其中还附带了附属设施经营权和亏损补贴等条件,但首尔市表示,“已经设置安全装置,确保在不承担投资负担的情况下无法只拿走收益”。


20日,首尔市就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 Lee Geontae 提出的汉江巴士资金运用结构问题表示:“根据业务协议,利润须通过审议委员会决定”,作出上述回应。

20日,在首尔市厅举行的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对首尔市的国政监察上,首尔市长 Oh Sehoon 正在回答委员们的质询。韩联社供图

20日,在首尔市厅举行的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对首尔市的国政监察上,首尔市长 Oh Sehoon 正在回答委员们的质询。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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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该议员办公室称,为汉江巴士投入的1756亿韩元资金中,约70%由公共部门承担,但仅出资2.8%资金的民间企业,却获得了远高于其投资金额的收益。


据该议员办公室介绍,为汉江巴士筹措的资金构成为:▲首尔住宅城市开发公社(SH)借款876亿韩元 ▲金融机构贷款500亿韩元 ▲环保船舶补助金47亿韩元 ▲出资金100亿韩元(SH 51亿韩元、E-Cruise 49亿韩元)▲用于码头及可达性改善等的首尔市财政232.6亿韩元。其中,民营企业衣恋集团游船业务子公司 E-Cruise 出资金额为49亿韩元,仅占2.8%。尽管如此,根据首尔市与汉江巴士株式会社按五五比例分配收益的结构,E-Cruise也被指过度分享了收益。


但首尔市方面主张,在所谓公共部门承担的1206亿韩元中,有876亿韩元是包含利息必须偿还给SH的借款,将其称为“公共负担金额”并不恰当。尤其在收益结构方面,首尔市强调,“在出资方协议时,已经设置了结构性安全装置,确保E-Cruise不能在没有承担投资负担的情况下只获取收益”。据确认,如今后E-Cruise未能按计划金额进行投资,还建立了通过看涨期权由SH收购E-Cruise持股的方案。


首尔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明确规定,在产生收益时,应在股东分红前优先偿还外部借款”,“利润也须根据业务协议由审议委员会决定,今后将以可持续为前提,在适当水平上进行管理”。


当天,该议员还主张,SH在未设置担保的情况下向汉江巴士提供了876亿韩元贷款,称“涉嫌违反《地方公营企业法》并存在背信嫌疑”。同党议员 Jeon Yonggi 则指出,SH在向银行申请500亿韩元贷款的过程中出具了安慰函(comfort letter),称“这等于为汉江巴士做了担保,如果汉江巴士破产,就由SH全部收购船舶并代为偿还债务”。



对此,市长 Oh Sehoon 反驳称:“根据条例,SH可以参与各类开发项目,参与与汉江相关的项目并不构成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一主张与事实不符。”他还解释说:“虽然没有抵押物,但已经建立了在法律上可以收回资金的结构”,“银行贷款也已将船舶设定为抵押,如果没有回收可能性,银行也不会发放贷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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