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司内部公告反驳部分主张
“PSU将动用此前披露的1.6万亿资金”
“无计划为员工薪酬发行新股”

三星电子就外界指责其新推行的“与业绩挂钩的股票补偿”(PSU)制度是“为规避注销自家股票而设”一事予以反驳,称此说法“毫无根据”。


三星电子16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板发布通知称,“关于PSU制度是为规避因《商法》修订而产生的自家股票注销义务而实施的手段这一传闻,与事实不符”。

三星电子瑞草办公大楼。Kang Jinhyeong 记者供图

三星电子瑞草办公大楼。Kang Jinhyeong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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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电子在14日公布三季度初步业绩后,宣布将实施PSU制度:在今后3年内,根据股价涨幅向员工发放自家股票。


部分舆论就此质疑称,“三星电子是否为规避其所持自家股票的注销义务,而制定了向员工发放自家股票的补偿政策”。政界正在推进的第三次《商法》修正案,一方面将自家股票注销义务化,另一方面允许员工补偿等例外,而有人认为,三星电子正是为利用这一点才引入了PSU制度。


对此,三星电子表示上述说法与事实完全不符。三星电子自去年11月至今年9月共回购了总额10万亿韩元规模的自家股票,其中规模为1.6万亿韩元的自家股票已公告将用于员工补偿。公司方针是,PSU仅在已公告用于员工补偿的这1.6万亿韩元资金范围内使用。


三星电子强调称:“该制度旨在根据股价上涨扩大补偿规模,以共享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价值。”同时,公司无意为员工股票补偿而发行新股,如因股价上涨导致资金不足,将追加回购自家股票。


另一方面,三星电子计划通过引入PSU制度,于本月内与员工签约:向CL 1~2级员工各授予200股,向CL 3~4级员工各授予300股,并在3年后根据股价涨幅最终确定发放股票数量,自2028年起在3年内等额分期发放。



根据股价涨幅确定的发放倍数,将比较2024年10月15日基准股价与2028年10月13日基准股价,按涨幅适用如下倍数:▲涨幅低于20%时为0倍 ▲20%至低于40%时为0.5倍 ▲40%至低于60%时为1倍 ▲60%至低于80%时为1.3倍 ▲80%至低于100%时为1.7倍 ▲100%以上时为2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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