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加盟费也稳赚
即便市场饱和也在“抢加盟商”
版税、广告分摊费、手续费等
加盟商负担名目繁多

编者按在韩国,开设连锁加盟店往往从“负债”开始。个体经营者被一心想扩大加盟店规模的连锁品牌打出的“低成本创业”诱饵所吸引,落入被强迫贷款的陷阱。以贷款起步的个体经营者,即便有销售额也很难真正拿到利润,只要经营稍有不振,就难以支撑而走向破产,这是当前的结构性问题。本文梳理个体经营者在连锁加盟创业过程中,如何一步步咬上“低成本创业”的鱼饵,以及过度贷款会带来多么危险的后果。

连锁品牌总部是如何获利的?加盟费是总部收益的起点。新加盟店主在签订合同时要向总部缴纳加盟费,通常从300万至500万韩元起步,知名度较高的连锁品牌则形成了在1000万韩元以上的行情。


据本报18日采访了解,尽管经济不景气,参加连锁创业博览会的企业仍在持续增加。以IFS Franchise Seoul连锁创业博览会为例,新冠疫情流行期间的2021年,参展企业约150家;2022年增至约250家;2023年略减至约230家;而在2024年和今年,连续两年参展企业均在350家左右,数量大幅上升。


在网上,由总部自行接受创业说明会报名、主动招揽预备加盟店主的情况也很常见。本月,某炸鸡连锁品牌总部也将在首尔于本月16日和30日举办两场创业说明会。另一家路边摊式连锁品牌总部也仅在10月就预告将在光州、釜山、大邱举办4场创业说明会。一家预告于20日在首尔举行说明会的沙拉连锁品牌,也通过官网接受报名。即便考虑到连锁加盟店已趋于饱和以及经济低迷的情况,仍可切实感受到连锁创业的人气之高。

[小本创业的陷阱]⑤总部坐享其成 加盟店一开就赚得盆满钵满 View original image

一旦加盟合同成立,总部就可以定期从加盟店收取特许权使用费。虽因业种而异,但一般是每年1次或每月1次,按期支付品牌使用费用。有的规定每年缴纳数百万韩元,也有的规定每月按加盟店收益的一定比例缴纳。业内人士称,只要在咨询会或博览会上招到一名新加盟店主,总部就能仅凭加盟费获利。一位业内关系人透露:“在创业博览会等场合租赁用于咨询的展位,通常费用在300万韩元左右,如果能在展位上成功签约,仅每家加盟店可以收取的加盟费就有数百万韩元,对总部来说无论如何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此外,对加盟店收取的培训费、在原材料和辅料物流费用上加价形成的供货差价(差额加盟金)、广告分摊费、手续费等,都是总部可以额外获取的收益。连锁行业方面解释称,这些是为了维持品牌价值的战略性费用。也就是说,无论去到哪一家该品牌的加盟店,都能保证相同的氛围和口味,为了统一装修、服务、食材等,总部需要投入相应的努力。


问题在于,在连锁总部不透明的收益结构下,加盟店主的成本负担频繁转化为总部收益扩张,由此引发的总部“滥用甲方地位”争议正在不断扩散。本月1日,Mega MGC Coffee的加盟总部Nhouse因将制冰机和咖啡研磨机指定为必备品目,并强制规定只能从总部采购等行为,被公正交易委员会下达整改命令,并处以22.92亿韩元的罚款。在此过程中,被查出Nhouse最多加价收取高达60%的利润。 今年3月,运营连锁品牌“猪蹄夜市”的All F&B也因强制要求加盟店主只能从其指定的企业购买外卖包装容器产品,而被公正交易委员会下达整改命令并处以9400万韩元罚款。加盟合同中写明,如店主不是从指定企业而是另行购买物品使用,总部可以中断商品供应或解除合同。


近期,以连锁品牌必胜客的判决为起点,连锁行业内围绕“差额加盟金”的返还诉讼接连不断。所谓差额加盟金,是指连锁总部在向加盟店供应商品、原辅材料等时额外加收的利润,长期以来被指其计算方式不透明、金额过高。去年9月,首尔高等法院判决必胜客总部在2016年至2022年期间收取的210亿韩元差额加盟金属于不当得利。合议庭从源头上否定了“行业惯例”的反驳意见,判定如果总部未在加盟合同中明确差额加盟金,或未与各加盟店主逐一协商,则无权收取该费用。相关诉讼目前正等待明年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


不仅是差额加盟金,装修费用也是典型的“黑箱”项目。尽管装修费用在创业时通常占到总成本的一半以上,但大多数情况下,装修公司并非由店主自行打听选择,而是必须使用总部指定的公司。材料成本是多少、总部从中赚取了多少利润,加盟店主很难通过加盟合同确认。一位加盟店主表示:“即便不用总部指定的公司装修,在开业前总部人员来检查时,也可能这里那里挑毛病,导致不得不重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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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结构下,连锁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销售额差距正在不断拉大。企业分析研究所Leaders Index对公正交易委员会连锁经营信息系统和电子公告系统信息进行分析后发现,2022年至2024年,115家连锁品牌加盟店的平均销售额从3.2723亿韩元降至3.0248亿韩元,减少7.6%。相反,同期连锁总部的总销售额则从43.1565万亿韩元增至47.7963万亿韩元,上涨10.8%。


专家建议,除了要加强制裁,还需要创业意向者在事前进行细致核查。创业辅导平台“Changtalk”代表Noh Seunguk表示:“总部在实施不公平行为时,不可能不知道这违反了《连锁加盟事业法》,之所以仍然为之,是因为从加盟店主那里获取的利益远大于罚款金额。因此,应通过强化损害赔偿责任等方式,提高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不利程度,敲响警钟。”



他接着表示:“在创业阶段,即便店主很难逐条检查数十页的合同和信息披露书,也必须事先仔细确认其中的恶劣条款;如有困难,也有必要寻求连锁交易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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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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