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国语院调查:多家机构仅用英文名称被查处
英文标注时须同时标注韩文名称
国语院未将问题正式通报相关机构
仅在国语院官网发布公告
相关机构多未察觉或置之不理
Lim Okyoung议员:“正推进赋予强制力的立法”
有相当数量的公共机构在使用英文机构名称缩写时,没有同时标注韩文表记,违反了韩文标记原则。
从像“LH(韩国土地住宅公社)”这样长期使用、公众较为熟悉的缩写,到“韩国矿害矿业公团(KOMIR)”这样相对陌生的案例,各类违规情况都有所暴露。尽管国立国语院持续发出警告,但不少机构要么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要么明知却未采取任何措施。
13日,据隶属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Lim Ohkyung 从国立国语院获得的资料显示,国立国语院去年针对118家公共机构实施的“公共语言使用评估”结果中,有32家机构被查出仅用英文缩写标注机构名称。
现行《国语基本法》规定,在包括新闻稿在内的公文写作中,原则上必须用韩文标注机构名称;如使用英文缩写,必须同时标注韩文名称。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原则并未得到严格遵守。实际上,包括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ISA)在内的32家公共机构,仅使用英文缩写,因而被国立国语院指出问题。
问题在于,这些指正并未在政府内部得到充分共享。根据 Lim 议员办公室的说法,国立国语院只是通过文化体育观光部官网公开了评估结果,并未直接通知被评估机构。由此,32家被指正机构中,包括韩国农水产流通公社在内的23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指出存在问题。
也存在明知被指正却未予改进的案例。韩国矿害矿业公团一直在使用将英文缩写 KOMIR 直接音译成韩文的“Komir”作为名称。该公团相关人士解释称,“我们将本机构英文表记 KOMIR 音译为韩文 Komir,作为正式名称使用”,但这等于将“韩国矿害矿业公团”这一正式韩文名称外语化、变形处理。
Lim 议员强调称:“被纳入评估的公共机构连自己被指出问题这一事实都不知道,这是极其严重的问题”,“应当改进国立国语院的公共机构评估体系,各机构也要积极参与,切实维护正确的国语文化”。
另一方面,据确认,首尔特别市在国立国语院自2023年起作为行政安全部与地方自治团体联合评估的一部分实施的“新闻稿中国语使用评估”中,两年间共被指出4857起问题。
根据《国语基本法》,公共机构在撰写公文时,应使用一般国民易于理解的用语和句子,并按照语言文字规范用韩文撰写。但首尔市在新闻稿中大量使用“个人色彩(Personal Color)”“宠物礼仪(Petiquette)”“零废弃(Zero Waste)”等外语,或违反语言文字规范,因此被多次指出问题。
此后,首尔市仍未采取单独的整改措施,政策名称等方面不必要的英语使用尤为突出。例如,在与汉江相关的项目名称中使用“伟大汉江(Great Hangang)”,在汉江巴士项目中使用“River Bus”等,屡屡出现有悖《国语基本法》宗旨的案例。
在利用地铁站闲置空间的“Fun Station”项目中,初期在汝矣渡口站仅使用“Runner Station”这一英文标记,在 Lim 议员办公室指出问题后,才追加了“Runner Station”的韩文表记。但即便如此,也只是停留在外语发音音译层面。
国立国语院依据《国语基本法》第4条和第14条,向包括首尔市在内的地方自治团体提出国语纯化建议,但由于缺乏法律强制力,有舆论认为,在改善政策用语方面存在局限。
Lim 议员表示:“包括首尔市在内的相当多地方自治团体,其政策名称大多采用英语,国语被破坏的程度已十分严重”,“有必要将政策用语整理为所有国民都能轻松理解的本国语言。我们正在推进赋予国立国语院建议法律依据的《国语基本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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