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管理数字游戏与街机游戏
涵盖游戏税收优惠和文化消费所得扣除
执政党提出一项法案,拟对游戏领域进行细分,并设立“游戏振兴院”,以专业化推进培育政策。
共同民主党议员 Jo Seungrae 于24日作为代表提案人,提交了废止游戏物管理委员会并设立游戏振兴院为宗旨的《游戏产业振兴相关法律》修正案。
修正案将游戏分为数字游戏和特定场所型游戏(街机游戏),并仅针对数字游戏放宽监管。尤其是废除一直适用于网络游戏的游戏时间选择制,以及对所有年龄段可使用游戏的本人认证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义务,从而提高游戏的可接近性和便利性。
修正案还新设了多项产业培育条款,如为支持中小型游戏经营者提供法律依据,以及为促进游戏产业发展提供税制优惠的法律依据等。此外,将“不得制作或引进描写反国家行为、破坏家庭伦理的游戏物”这一模糊表述,具体化为“以根据刑法等特定法律将被处罚的内容为主要内容的游戏物”,以提高监管的可预见性。
同时,修正案包含设立游戏振兴院并废止现行游戏物管理委员会的内容。但修正案规定,将游戏物管理委员会并入振兴院下属机构,仅负责对具有较大赌博性忧虑的街机游戏的分级工作以及对赌博性的管理与监督职责。
法律名称也将从《游戏产业振兴相关法律》变更为《游戏文化及产业振兴相关法律》。为强调游戏也是文化艺术,Jo议员表示,已同时提出修订《税收特例限制法》的法案,将游戏使用费纳入文化消费所得税抵扣范围。与此同时,他还追加提交了《电子竞技法修正案》,以支持电子竞技项目被国际赛事采纳等事项。
Jo议员表示,本次修正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今年5月民主党游戏特别委员会发布的政策建议内容。他称:“K内容在全球的地位与日俱增。当前亟需积极的法律和制度来培育占文化内容出口50%的游戏产业”,“希望此次修正案的通过,能成为处于停滞期的游戏产业再次腾飞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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