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中央会24日表示,对近期提出的《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在国会获得积极审议表示期待,并希望该法案获通过,以便更高效地运营作为小商工人社会安全网的“黄伞”制度。


22日,隶属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的议员 Kim Donga 代表提出了《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内容为将黄伞事业排除在《关于政府机关及公共法人的广告实施的法律》(政府广告法)的适用对象之外。

中小企业界欢迎“排除黄伞适用的政府广告法” View original image

黄伞是为帮助小企业和小商工人在停业、年老等经营危机时渡过难关而设立的一种一次性大额资金准备制度,由中小企业中央会自2007年起运营。中小企业中央会通过向政府和国会建言,持续扩大包括最高600万韩元所得扣除在内的加入者优惠,目前累计加入者约为316万人。


政府广告法的适用对象是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公共机构以及依据特别法设立的法人。以2023年为基准,“依据特别法设立的法人”约有3600家。属于适用对象的机构,如在国内外宣传媒介上进行广告、宣传等付费公告行为,必须委托由政府受托执行相关业务的韩国言论振兴财团,由该财团收取10%的手续费。


根据该法,由《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设立的中小企业中央会也属于适用对象。然而,与国家机关及公共机构不同,若连在没有政府补助、完全依靠民间资金运营的黄伞事业中,也要限制其对媒介公司的自主选择权并收取手续费,将导致事业经费增加,进而可能给加入者带来损失。


中小企业中央会为推进战略性广告宣传业务,通过专业代理公司进行运营,以提升品牌认知度和扩大加入者为目标,在有限预算内从广告制作到投放力求高效运作。为此,由学界和业界等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团,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能够高效执行的公司。



中小企业中央会共济事业团团长 Lee Changho 表示:“黄伞的累计加入者人数达到316万名,说明作为由民间运营的社会安全网制度,其宣传活动正顺利开展。”他还表示:“今后也将尽最大努力发掘能够更高效地向小企业和小商工人加入者介绍制度并提供优惠的各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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