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的非法集资…为何让受害者来“做侦查作业”[成了侦探的原告]②
证据庞大、受害者众多…“类非法集资案件”调查机关避之不及
账户追查与搜查扣押反复进行
被当作所谓“苦力案件”对待
侦查权调整后进展更加迟缓
中搜厅成立后到维持公诉为止
人力等运作混乱令人担忧
类似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大规模组织诈骗每年都在增加,却被列为侦查机关“最不愿碰”的案件。自账户追踪到嫌疑人讯问,侦查工作量巨大,因此被当作所谓的“苦力活案件”对待。侦查人员必须逐一调查数百、数千名被害人,并反复进行搜查扣押。加害人与被害人的界限都难以划清,导致案件启动本身经常被一拖再拖。
据最高检察厅22日统计,类似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案件在新冠疫情之后持续增加,2022年为3071件,2023年为3335件,2024年为3727件。然而最终处理率(提起公诉、简易公诉、不起诉)仅停留在20%至30%区间,大部分案件侦查周期被迫长期化。
多重被害犯罪往往是在全国范围内长期持续的有组织犯罪扩散到一定程度、造成大面积损失后,侦查才刚刚启动,因此取证困难,案卷也极其庞大。其间,犯罪组织将被害财产进行洗钱、转移和隐匿,被害人则愈发难以实现损失挽回。
侦查权调整后,此类案件的一线侦查被集中交由警方负责,但专业人力和评价体系并未跟上。Law Firm Myungjin律师事务所律师 Kim Wooseok 表示:“警方并非法曹出身,对于涉及财产犯罪等、法律争点复杂的案件,往往难以应对”,“检警侦查权调整后,社会上对案件拖延的怨声很大,今后这一空白将会更加严重”。
一名出身于首席检察官的律师称:“要证明构成类似非法集资行为本身就并不容易,规模一旦变大,就必须从账户追踪到搜查扣押、资金流向等全部查清,是非常棘手的案件”,“即便将主犯拘押,要把后续对共犯的侦查全部做完也要耗费巨大人力,因此在一线总是被排在后面”。
另一名律师表示:“经济犯罪在警方阶段无法得到妥善侦查的概率很高,案件积压也只会更加严重”,“检察官普遍不愿前往中大犯罪调查厅工作,在共犯众多、被害人与加害人交织在一起的类似非法集资案件中,公诉维持势必也将出现不小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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