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认定为裁量权滥用”

一名在因涉嫌性骚扰等行为接受内部调查期间对上级出言辱骂的首尔市公务员,对所受处分提起不服诉讼,但法院判决该处分正当。

性骚扰调查中辱骂科长的首尔市公务员…法院认定“警告处分正当”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2庭(审判长法官 Kang Jaewon)近日在A某起诉首尔市长、要求撤销警告处分一案中,作出原告败诉判决。


A某2019年在首尔市担任高级事务官期间,因“性骚扰、职场欺凌、侮辱上级”等嫌疑被作出重处分决定并被免职。但法院仅认定侮辱上级事实成立,认为免职处分过重而予以撤销,二审也维持了这一结论。此后,首尔市仅以侮辱上级事实为依据,作出记过两个月的减薪处分,申诉审查委员会又将其减轻为警告。


A某以纪律程序公正性受损、未进行追加调查为由提起诉讼,但未获法院支持。合议庭表示:“侮辱上级系先前判决中已被认定的处分事由,该判决亦已确定生效”,并称“难以认为仍负有追加调查义务”。



法院还指出,A某发表的“既然送交检察机关就结束了”“你才应该作为性骚扰犯被送进去”等言论,严重损害了上级的体面与威信,构成违反公务员保持品行端正义务。合议庭补充称:“其所受为公务员处分中最轻的警告处分,难以认定为在社会通念上明显丧失妥当性的裁量权滥用。”据此,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判令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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