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可信度且资料提交不全
检方认定起诉意在不服民事判决
前南阳乳业会长 Hong Wonsik 以韩安公司社长 Han Sangwon 等人违背向其承诺公司顾问职位为由提起的刑事控告,已被检方作出不起诉处分。检方判断认为,Hong 前会长的主张缺乏根据,并且该控告意在不服民事判决。
2日,据投资银行(IB)业界及法律界消息,检方近日对 Hong 前会长一方以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为由控告 Han 社长等人的案件作出了“驳回”处分。
此前,Hong 前会长于去年10月提出控告称:“韩安公司方面表示如果出售南阳乳业股份,将给予顾问及董事职位,但最终未履行,导致其受损。”
对此,检方认为,仅凭控告人(Hong 前会长一方)的主张及其提交的资料,难以认定曾经存在此类约定。
检方表示:“控告人主张已就报酬或顾问费、办公室、车辆提供等细节条件达成具体合意,但这与民事判决书内容及被告在民事法庭的证言并不相符”,并称“(Hong 前会长也)在调查过程中自认‘尚未就细节条件达成可写入合同的具体合意’”。
检方还指出,其陈述缺乏可信度,且缺少支持其主张的相关资料提交。检方方面表示:“即便其20余年来一直担任国内知名乳制品制造商南阳乳业的实际最高经营者,却反复声称‘只相信熟人和律师就签了合同’,此类说法难以置信”,并称“(Hong 前会长)在提交控告状后,对出席要求及提交资料等为查明嫌疑而作出的侦查机关请求均不予配合,导致缺乏可供侦查控告事实的资料”。
实际上,Hong 前会长在提交控告状后,大多拒绝了检方的出席要求。据悉,他虽曾出席一次,但在调查中途以“身体不适”为由擅自离开。此后,检方三次要求其出席,他均未予以回应。
此前在2021年,Hong 前会长一方也曾以“待遇保障已被承诺却未得到落实”为由,拒不履行股票买卖合同,实施了所谓的“爽约”。
然而,大法院在去年1月作出判决称:“原审认定原告(韩安公司一方)并未对被告(Hong 前会长一方)家人的待遇保障作出确定承诺,该判断并无不当。”
韩安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正如检方怀疑这是‘意在不服民事判决的控告’一样,我们也不得不怀疑,正因 Hong 前会长一方因数百亿韩元的挪用公款及背信嫌疑正在受审,却仍反复提出虚假主张,其用意何在”,并称“今后也将通过透明且遵循原则的经营,强化南阳乳业的合规管理,并为提升企业价值持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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