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21处设施、29项减免申请
庆尚南道昌原特别市镇海区近日在区厅小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镇海区交通诱发负担金减免审议委员会”会议。
交通诱发负担金是针对一定规模以上的非居住用建筑物(设施),因车辆出入等行为引发道路交通拥堵,为筹措缓解交通拥堵所需的交通设施扩充资金而征收的一种负担金。
征收对象为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非居住用建筑物,以征收基准日(当年7月31日)时相关设施的所有者作为纳付义务人。负担金额综合考虑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用途、位置及交通诱发系数等因素进行核算。
上月28日召开的审议委员会依据《昌原市关于交通诱发负担金减免等的条例》组成,由委员长(区厅长)、1名当然职委员(经济交通科长)及3名受聘委员(外部人士)共5名委员,对镇海区管内21处设施、29件交通诱发负担金减免申请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特别是,审议委员们围绕减免要件、交通量削减项目的履行标准、因交通量减少引起的诱发系数调整等内容进行了综合审查,重点讨论如何使符合当地实际的负担金减免标准得到公正适用。镇海区计划通过这一举措,减轻过重的交通诱发负担金负担,并落实以市民为中心的合理交通政策。
Jeong Hyeonseop 区厅长表示:“今后也将通过透明、公正的审议,提高交通负担分担的公平性,并为营造舒适的区域交通环境和交通诱发负担金制度的稳定运行尽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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