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为特别灾难地区的区域,无需单独申请程序·指定为排水设施整治重点管理区
“不能错过排水设施整治的黄金时间,有望成为强化灾害应对能力的转折点。”
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所属议员 Park Sangung(庆南密阳·宜宁·咸安·昌宁,院内副代表)于本月27日作为代表提出了《下水道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该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因暴雨等遭受损失而被宣布为特别灾难地区的区域,无需另行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所谓的快速通道被指定为排水设施整治重点管理地区。
现行《下水道法》规定,环境部部长可与市、道知事协商,将有内涝风险地区或水质恶化风险地区指定为排水设施整治重点管理地区;同时也规定,当地方自治团体首长认为事态紧急时,可以向环境部请求指定。
然而,近期即便全国42个因创纪录的集中暴雨导致下水道泛滥受灾的市、郡已被指定为特别灾难地区,但只有经过单独的申请程序,才能被指定为排水设施整治重点管理地区并推进防灾项目,因此要求改进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据此,本次修正案旨在使被宣布为特别灾难地区的区域能够迅速制定排水设施整治对策,加快推进老旧下水道的整治工作,从而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Park Sangung议员表示:“由于创纪录的暴雨和下水道泛滥,国民所受损失极为严重”,“在已经确认受灾的特别灾难地区,必须能够在不经过繁琐程序的情况下快速推进排水设施整治。”
随后,Park议员就立法宗旨说明称:“希望通过本次修正案,不要错过排水设施整治的黄金时间,并成为强化灾害应对能力的一个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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