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初中等教育法》修正案
从明年第一学期起,小学、初中和高中在上课时间原则上将不得使用智能手机等智能设备。
27日,教育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初等及中等教育法》修正案已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将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修正案,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原则上不得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智能设备。
但如符合以下任一情形,且经校长及教师允许,则可以在上课时间使用智能设备:▲残障学生或需要特殊教育的学生将其作为辅助器具使用的情形 ▲出于教育目的使用的情形 ▲为应对紧急情况而使用的情形。
修正案还规定,校长及教师在为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和教师教育活动确有必要时,可以限制学生在校内使用或携带智能设备。对使用或携带进行限制时,限制的标准与方式、智能设备的类型等必要事项可以由学校校规加以规定。
此次法律修订的意义在于,明确确立了限制学生在上课时间使用智能设备的法律依据。
国家人权委员会曾于去年作出决定,认定学校统一收缴手机并不构成人权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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