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在定期国会上提交相关法案
同时并行讨论放宽背信罪

共同民主党将在即将到来的9月定期国会上启动为改革库存股制度而追加修改《商法》的讨论。是否将库存股注销义务化、是否强化处置公正性装置等,已成为主要争点。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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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党KOSPI5000特别委员会(委员长 Oh Gihyung)25日在国会召开“库存股制度合理改善方案”讨论会,正式着手相关讨论。议员 Oh Gihyung 表示:“随着扩大董事忠实义务等《商法》第一次、第二次修订已告一段落,下一项课题就是库存股问题”,“我们将一边检讨是把注销义务写入《商法》,还是通过《资本市场法》来解决,一边在整个定期国会期间听取专家意见加以协调”。


议员 Kim Namgeun 称:“持有库存股10%以上的企业超过200家,滥用案例很多”,“为防止在经营权纷争时以低价转让给友好势力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原则上应规定义务注销,仅对员工补偿或可转换公司债、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权利行使等情形予以例外允许”。


专家们也提出了多种意见。资本市场研究院研究委员 Hwang Hyunyoung 指出:“强制注销自有股票的立法例并不多,因此需要精细设计”,“应与现行制度所允许的员工补偿、并购对价使用等相协调”。


经营咨询公司 Wise Forest 代表 Cheon Junbeom 建议称:“如果对强制注销感到不适,可以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进行管理,作为替代方案”。


相反,企业界对义务注销持否定态度。韩国上市公司协会政策本部长 Kim Chun 表示:“随着近期《商法》修订扩大了董事对股东的忠实义务,对于损害股东利益的自有股票处置决议,可以通过民事、刑事责任进行制裁”,“通过加强处置监管也能确保公正性,无需将库存股注销义务化”。


Kim 本部长接着强调:“企业需要资金运用和经营权防御手段,因此在推进制度改善时,必须同时配套补充措施”。



共同民主党以在定期国会期间提出库存股注销义务化或处置公正化法案为目标。不过,出于对企业活动萎缩的担忧,党内也在讨论将其与放宽或废除背信罪等企业友好型制度改善相衔接的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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