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商法修正案一通过即发表立场文件
继今年7月第二轮商法修正后仅过一个月
强制实施累积投票制·扩大审计委员分离选举
也要求“明确经营判断原则·完善背信罪规定”
经济8大团体于25日,在由执政党主导的第二次《商法》修正案通过国会后,立即通过联合立场文件表达了遗憾之意。
包括 Park Iljun 大韩商工会议所常任副会长、Lee Donggeun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常任副会长、Kim Changbeom 韩国经济人协会副会长在内的8个经济团体高层人员 合同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韩国经济人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韩国经营者总协会、韩国贸易协会、中小企业中央会、韩国中坚企业联合会、韩国上市公司协会、科斯达克协会等在当天发表的立场文件中称:“在7月第一次《商法》修订之后,短短一个月内,以扩大审计委员分离选举和强制实施累积投票制为主要内容的追加《商法》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我们对此感到遗憾。”
随后又呼吁称:“此次《商法》修订很可能加剧经营权纠纷及诉讼风险,希望国会致力于将立法副作用降到最低,推动更加平衡的立法。”特别是指出:“为保障企业免受投机资本经营权威胁,能够自由开展经营活动,亟需建立符合全球标准水平的经营权防御装置”,并强调“应当将‘经营判断原则’予以明文化,并对背信罪进行合理改善,使企业能够为未来做出大胆决策”。同时还补充表示:“希望对经济刑罚以及按企业规模实行差别监管和激励措施进行大刀阔斧的整顿,以便企业能够专注于创新与成长。”
另一方面,国会当天召开全体会议,在执政党主导下表决通过了被称为“更强商法”的第二次《商法》修正案。第二次《商法》修正案在当天全体会议上,在出席的182名议员中以180票赞成、2票弃权获得通过。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强制资产规模在2万亿韩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引入累积投票制,并将审计委员分离选举人数由原先的1人扩大至2人以上。这是继将公司董事忠实义务对象从公司扩大至公司及股东的《商法》修正案(7月3日全体会议通过)之后的追加修正案。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