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酒精浓度0.136%逆行
酒驾被查停驾期间肇事
最近因保险诈骗获刑2个月
调查结果显示,一名二十多岁男子在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客车,导致两人死亡,当时车速一度接近时速135公里。
据法曹界18日消息,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单独部法官 Lee Chang-gyeong 审理的首场庭审中,检方就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危险驾驶致死等罪名起诉的A某(24岁)的具体公诉事实作出说明。
检方称,A某在醉酒状态下,在限速每小时50公里的路段以135.7公里的时速逆行行驶,并猛烈撞上中央隔离带以及按照正常信号行驶的车辆。当日出庭的A某辩护人也表示,就公诉事实相关内容认罪。
当天身穿囚服出庭的A某,在被问及“是否记得事故当时的情况”时回答称:“是的(不记得)。”
对于辩护人提出希望给予时间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请求,合议庭表示:“案情严重,即便给时间也可能毫无意义,(被告人)有和解能力吗?”对此,辩护人答道:“(被告人)父母的经济状况确实困难,但表示会尽最大努力。”
A某因涉嫌于今年5月8日上午在仁川市南洞区九月洞道路上饮酒后驾驶小客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运动型多用途车(SUV)相撞,致使同车二十多岁乘客及该SUV驾驶人——一名六十多岁女性C某死亡,被依法拘捕并起诉。小客车内其他三名二十多岁的男女乘客也在此次事故中受伤,接受了住院治疗,其中B某因将车钥匙交给A某等行为,被指帮助其酒后驾驶,同案被移送审判。
当时赶到现场的警方对A某进行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0.136%,已达到吊销驾照标准(0.08%以上)。他此前因酒驾被查处,正处于驾照停驶期间,却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且近期因实施保险诈骗被起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
经调查,被害车辆驾驶人C某在事发当日是前往部队接正在休假的军人儿子途中遭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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