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谋联手作案致受害者多达15人…如何避免轻描淡写的惩罚[性剥削,出局]
⑭协力与共助揭开的真相
受害者从2人增至15人,协助删除超1万件内容
青少年性剥削影像罪犯缓刑率65%
“必须严惩加害者”
来到仁川数字性犯罪预防应对中心(以下简称仁川数性中心)咨询室的李某(15岁)女孩,称自己并未同意的性剥削视频正在成人网站上扩散,请求帮助。通过熟人的举报得知视频真相后,她一直在恐惧中颤抖。视频中还出现了一名男性金某(35岁),自2年前起就一直是该中心追踪的对象。“感觉受害者不止一两个人……”受害支援员 Yoo Hoyun 一眼就认出了该男子的身份,正是中心一直在追踪的那名男子。
受害者并不只有这名少女。该男子数年前起就在多个成人网站上传疑似非法拍摄的视频。虽然中心持续要求删除相关视频,但在这名少女来到中心之前,又有一名成年女性称遭到该男子非法拍摄而提出受害申诉。
Yoo Hoyoon 仁川数字性犯罪预防应对中心受害者支援官11日在中心内一间咨询室里,根据违反关于制作、散布性剥削物及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别法的嫌疑人金某(35岁)的判决书,说明其过去的犯罪事实。仁川数字性犯罪预防应对中心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2023年,中心已经掌握了该男子的犯罪事实,但当时没能抓到人。大概通缉了一年左右,还是没抓到。之后终于把他抓住了。”
仅在仁川地区,受害者就有2人。支援员 Yoo 的直觉认为,受害者绝不会只有这两人。到了加害男子宣判量刑的庭审当天,她在现场遇到首尔数字性犯罪安心支援中心的工作人员,这一判断也由此转为确信。其他中心也一直在删除同一男子拍摄的数千件非法拍摄物,因受害者众多而高度关注案件进展。
在加害男子的量刑宣判当日,支援员 Yoo 预期,这名有同类犯罪前科的加害男子将会被判处较高刑期。然而检方的量刑请求却出人意料。在水原地方法院安养支院第一刑事部审理的量刑公判中,检方以其有同类前科、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构成“对未成年人视同强奸”、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别法》等为由,对该加害男子求处比法定最低刑期多1年的6年有期徒刑。按照韩国现行法律,制作或进出口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数字性犯罪案件中,法院实际宣判的刑期往往低于检方求刑,在二审中刑期被减轻的案例也不少。根据大法院量刑委员会的统计,数字性犯罪案件遵守量刑基准的比例仅为78.4%,低于平均水平。虽然量刑基准只是具有建议性质、并无法律拘束力,但大多数法官都会予以参考,因此整体案件的平均遵守率高达90.4%。
十代女性人权中心专职律师 Kim Suhyeon 表示:“在适用数字性犯罪量刑基准的全部2187件案件中,仅针对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的缓刑比例就达到65.2%,即便是制作性剥削物的情形,平均刑期也远远达不到量刑基准。”她解释称:“即使有量刑基准,法院在酌情从轻、减刑方面所占比例依然偏高。”她还补充说:“加害者多为二三十岁、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法院往往以给予机会为由,或者即便有多名受害者仍视为初犯,将此类情形作为减轻刑罚的事由。”
长期为受害者提供支援的机构相关人士对此感到十分无力。加害男子以反复使用的手法,引诱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多名女性制作非法拍摄物。他通过社交网络服务(SNS)有意接近受害者,拍摄非法影像的同时,又摆出一副“为受害女性着想”的双重面孔。其行为并未止于拍摄,还将影像上传至网络扩散。尽管中心持续要求删除,这些影像仍在网上被不断传播、搜索和再次消费。
中心相关人士认为,该男子的行为符合量刑加重因素。根据大法院量刑委员会的规定,数字性犯罪在以下情形中,可将其视为特别量刑因素的加重要素:▲犯罪手法恶劣;▲犯罪动机应受强烈非难;▲以多数受害者为对象,或在相当长时间内反复实施犯罪;▲受害者属于对犯罪特别脆弱的群体。
仁川数性中心决定在一审判决前,全面汇总本案的所有受害情况。各地中心的意见、受害者的请愿书以及支援实绩报告等,均作为量刑加重因素的依据提交法院。此外,通过与中央数字性犯罪受害者支援中心的协作,统计出了受害者人数,并查明在全国范围内另外还有15名受害者。删除支援的案件数量也从1283件增至1万744件,增加近10倍。
釜山也出现了受害者。在受害女性提交的请愿书中,她写道:“几乎无法与他人接触或外出,已经无法过正常生活”,文字中充满了凄惨的心境。一直负责该案的釜山数字性犯罪受害者支援中心(Ejen Center)相关人士表示:“受害者一看到有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看手机,就会担心对方是不是在看自己的视频、是不是已经认出自己,因此长期承受恐惧和不安,甚至会突然出现恐慌发作的严重困难。”
在各支援中心的共同努力下,一审法院最终判处加害男子有期徒刑7年,并限制其7年内不得在与儿童·青少年相关的机构就业,刑期高于当初检方的求刑。支援员 Yoo 表示:“社会上仍有倾向认为数字性犯罪不算严重犯罪、可以轻描淡写,但此次判决正因此更具意义。”她接着说:“数字性犯罪并非单纯的个人间纠纷,而是利用技术实施的犯罪;现实中,弱势的儿童和女性正在遭受其害,因此国家层面的介入也因此变得更加明确。”
一线专家一致认为,要根除针对儿童·青少年的性犯罪,中央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必须以长期目标为导向,持续投入预算。仁川数性中心组长 Ryu Hyejin 强调:“影像资料无法被彻底永久删除的局限,显然也是国家的责任。必须以一贯的政策基调持续推进,而不是搞一阵风式、一次性的项目。”中央数字性犯罪受害者支援中心删除支援组组长 Oh Yeonhui 也指出:“回顾受害低龄化的现象,我们的社会需要建立比现在更加严密的安全网。要从根本上解决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犯罪问题,强有力的加害者处罚是关键。”
※如果您因数字性犯罪、家庭暴力、性暴力、性买卖·性剥削、约会暴力、跟踪骚扰等遭遇困境,可通过女性紧急电话1366(☎1366)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获得支援。与儿童·青少年性剥削受害相关的咨询,也可通过韩国女性人权振兴院青少年咨询渠道“D4Youth”(@d4youth)进行一对一匿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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