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官获刑3年并被判罚金1500万韩元确定
SPC高管获刑1年6个月
向SPC集团泄露侦查情报并收受贿赂的检察机关调查官,以及向其行贿的SPC集团一名主管,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
据法律界25日消息,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法官 Lee Heung‑gu)于上月26日维持原判,最终判处以职务泄露秘密、受贿、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罪名被起诉的前6级检察调查官 Kim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0万韩元。因涉嫌违反行贿罪等的前SPC常务 Baek某则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Kim某在担任检察调查官期间,从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间,约60次向SPC方面泄露搜查扣押令申请事实、扣押范围及执行计划、侦查进展情况、内部审查报告等侦查机密,并收受价值约620万韩元的金品和招待,因此被提起公诉。当时检方正在对SPC集团会长 Heo Young‑in等人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法》及背信罪进行侦查。前常务 Baek某因从Kim某处获取侦查情报并提供金品而被起诉。
一审判处Kim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0万韩元;判处前常务Baek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当时合议庭就Kim某指出,“其在长时间内与自己作为侦查对象的企业高管频繁联系,大范围泄露侦查机密”,“从泄露的职务秘密来看,其中包括只有侦查机关内部人员才可能知晓的侦查组内部报告及今后计划,并让前常务Baek某进行拍摄,认定其罪责极为重大”。
就前常务Baek某,合议庭表示,“其不仅仅通过检察机关,还通过与令状相关、在法院任职的人脉,从法院窃取信息”,“其表现出为满足私利可以收买公职的倾向,认为有必要从重处罚”。
但法院就适用于Kim某的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罪名则判决无罪,认为其泄露的个人信息不属于“因业务而知悉的信息”。
二人及检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驳回上诉。
大法院也认为,原审判决不存在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超出自由心证主义限度或误解相关法律原则等足以影响判决的错误,因而驳回检察官的上诉。
另一方面,会长Heo等人虽于2022年12月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之背信罪被起诉,但于去年12月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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