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共同民主党主导修法…补充经营权防御手段
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i Eunseok 于21日代表提出了为保护企业正当经营权的《商法部分修正法律案》。
现行《商法》被持续批评缺乏使企业能够从敌意并购(M&A)等外部威胁中防御经营权的制度性装置。特别是,最近由于修订《商法》的动向加剧了对经营稳定性和决策效率也可能被动摇的忧虑,因此有说明称,为提升企业的自主性和全球竞争力,亟需进行法律层面的补充。
此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引入新股认购选择权(毒丸条款)制度 ▲允许发行差别表决权股票 ▲引入附否决权股票 ▲将“经营判断原则”予以明文化等。
海外主要国家也在将多种装置制度化,以保障企业的长期战略和经营稳定性。
美国广泛允许差别表决权股票和新股认购选择权。日本也近期以初创企业为中心引入差别表决权制度,并运用股东权利计划等防御手段。法国则向长期持股股东赋予任期投票权(复数表决权),虽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毒丸条款,但通过立法形式运作类似的防御装置。
Choi 议员表示:“一旦企业经营权受到威胁,长期投资战略和经营愿景就会动摇,这很可能直接导致投资萎缩和就业减少”,“有必要对《商法》体系进行更加均衡的整顿,以支撑企业的创新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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