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外观设计权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上限将从原来的3倍提高到5倍。


韩国特许厅21日表示,自本月22日起,将施行包含上述内容的《商标法》及《设计保护法》修正案。


韩国特许厅提供

韩国特许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扩大惩罚性损害赔偿上限,旨在防止对商标权和外观设计权的恶意侵权,并确保救济受害人的实效性。


一直以来,实务界持续指出,由于“与其为知识产权支付合理对价,不如通过侵权获得的利益更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根除。


实际上,韩国特许厅对假冒商品开展的线上监控查处数量,从2020年的13万7382件增加到2024年的27万2948件,5年间几乎翻了一番。假冒商品流通的急剧增长,凸显出有必要更加强力地保护权利。


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将去年8月通过修订《专利法》和《防止不正当竞争法》而引入的、针对专利权和营业秘密侵权及创意窃取行为的最高5倍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扩大适用于商标和外观设计领域。


通过这一举措,韩国构建起一套对故意知识产权(不含著作权)侵权可处以全球最高水平、最高5倍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体系。


目前,能够对知识产权侵权判处最高5倍损害赔偿的国家,仅有中国和韩国。


日本在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权侵权方面完全没有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美国对专利权、外观设计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为3倍,对营业秘密侵权最高为2倍,而且美国尚未引入针对商标权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韩国特许厅产业财产保护协力局局长Shin Sanggon表示:“通过本次修法,有望减少商标和设计侵权行为,使因侵权而饱受困扰的企业能够获得实质性赔偿。特许厅还将考虑到,要确保惩罚性损害赔偿得到切实落实,证明侵权行为的故意性至关重要,因此将推进引入资料提交命令等进一步的制度完善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