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达35度以上作业时须每小时提供15分钟休息
韩国雇佣劳动部为在酷暑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保障,将自17日起施行《产业安全保健基准相关规则》修正案。
本次规则修订是在2023年10月《产业安全保健法》修订之后,将截至去年夏季以指引方式运行的空调·通风设备安装、提供休息等用人单位保健措施,明确写入规则条文,对在酷暑中工作的劳动者休息权和健康权加以强化,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当劳动者在体感温度31摄氏度以上的作业场所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时,用人单位无论室内或室外都必须安装并开启空调或通风设备。同时,还必须采取调整作业时间段等可减少高温暴露的措施,或定期提供休息等措施中的至少一项。
在体感温度33摄氏度以上的作业场所,必须每2小时提供不少于20分钟的休息。也可根据现场条件,以每1小时提供不少于10分钟休息等多种方式灵活适用。
但对于灾害处置等与人员生命直接相关的作业,或为应对突发情况而进行的紧急处置作业等难以安排休息的工作,如向劳动者发放并启用可降低体温上升的个人冷却装置,或发放并要求穿戴冷却服等个人保冷装备的,可予以例外认可。
此外,为预防热相关疾病,应在作业中大量出汗的场所放置食盐、矿泉水等饮料。进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如出现或疑似出现头痛、头晕、肌肉痉挛等热相关疾病症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作业时,必须每小时在休息空间提供15分钟休息;在高温时段(14时至17时),除非万不得已,应停止户外作业。同时,还需要指定负责人确认劳动者健康状况。
当气温超过38摄氏度时,必须每小时在休息空间提供15分钟休息,并在高温时段除灾害与安全管理等所需的紧急处置作业外,停止其他户外作业。还有必要对易发生中暑等热相关疾病的敏感人群限制其户外作业。
政府决定,为确保修订规则在现场得到遵守,将强化突击指导和检查。从21日至今年9月30日,将以发生或疑似发生热相关疾病,或有违法举报的事业单位,以及建筑、造船、物流、快递和大量雇佣移民劳动者等约4000家高温高风险事业单位为对象,检查其对“高温安全五大守则”和休息设施安装义务的履行情況。
在指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事项,将通过整改措施督促其立即改正。对于因中暑导致发生重大灾害的事业单位,将在停工后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进行立案调查。
雇佣劳动部次官 Kwon Changjun 表示:“由于是施行第一年,将动员一切行政力量,确保包括每2小时提供20分钟以上休息在内的规则修订内容在现场得到严格遵守。”他还表示:“将与地方自治团体协作,确保包括流动劳动者在内的劳动者不被边缘化,全力以赴使所有工作者都能免受酷暑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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