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和支援小商工人的法律》施行令修正案经国务会议通过
中小风险企业部表示,为了具体运用对小商工人的公共费用支持等内容,《关于小商工人保护及支援的法律实施令》修正案已于1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通过的实施日期为本月22日。
此次实施令修正案根据《关于小商工人保护及支援的法律》的修订,新设了▲对小商工人的公共费用支持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在开展灾害支援工作时,对小商工人相关课税信息等的收集和利用 ▲小商工人政策资金长期分期偿还相关标准和方法等由法律委任事项的细化内容。
首先,小商工人可获得支持的公共费用范围为《物价稳定相关法律》第4条第1款所规定的公共费用,其中可考虑对小商工人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电费、燃气费、自来水费等。支持金额应综合考虑公共费用的上涨幅度及小商工人的经营负担程度等因素加以确定。支持方式方面,规定可以向小商工人直接发放,也可以由公共费用征收机构按支持金额冲抵相应公共费用的间接支持方式等。
此外,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在新冠肺炎疫情等灾害情况下,为向小商工人提供支援,可依据相关法律,向国税厅厅长、行政安全部部长及地方自治团体首长请求提供课税信息及居民登记电子资料等。根据本次实施令修订,进一步规定可分别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理事长及信贷专业金融业协会会长,索取按营业者登记号码统计的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职场参保人数、加盟经营者信息以及按信用卡加盟商逐月统计的信用卡结算金额。
通过本次实施令修订,还将小商工人政策资金的长期分期偿还予以明文化,在贷款偿还能力有可能提高的情况下,设立了可以对政策资金借款人的长期分期偿还进行申请和审查的依据条款。
中小风险企业部小商工人经营稳定支援团团长Hwang Yeongho表示:“通过本次实施令修订,已经为小商工人公共费用支持以及政策资金长期分期偿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我们将毫不疏漏地推进相关政策,并在今后发生类似新冠肺炎疫情等灾害支援时,也将基于准确的数据来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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