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大学协作体举办职业教育政策论坛
“职业教育应从终身教育层面由国家主导
有必要通过立法重塑其地位”

有人提出建议称,为解决因低出生率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人口减少、地区消亡、产业转型应对等国家难题,应当强调“职业教育”的公共职能,并为此完善法律基础。


13日,韩国专门大学教育协议会表示,该协议会于本月10日在首尔汝矣岛国会议员会馆以“破解国家难题:职业教育的社会价值与作用”为主题,举办了职业教育政策论坛。本次论坛由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Munsu 与祖国革新党议员 Kang Gyeongsuk 共同主办,由专门大学教育协议会、韩国职业教育学会、韩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大韩教育法学会共同承办。


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应上升为战略性培育……“亟需法律基础” View original image

担任主题演讲的前首尔大学校长 Seong Nakin 表示:“职业教育作为宪法第31条所规定的终身教育的一环,应当在国家层面得到积极振兴。”


Seong 校长指出,在现行法律体系中,职业教育的制度地位并不明确,他表示:“有必要对职业教育体系进行重新整顿,建立能够明确国家责任的独立法律基础。”他还补充称:“职业教育不能仅停留在技术训练层面,而应扩展为服务于社会融合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教育领域。”


随后的主题发言中,与会者也提到了确立职业教育法律和财政体系的重要性。


忠南大学教授、韩国工业教育学会会长 Lee Byeonguk 认为,在技术变革的浪潮中,职业教育应当培养新的“匠人”。


他表示:“‘10万新匠人’这一目标并不仅仅是一个数字,而是指兼具数字能力、读写能力、技术能力和品格素养的未来型技能人才。”同时指出:“目前的中等职业教育在课程僵化、校长权限制约、与产业衔接不足等方面存在结构性制约,从中长期来看,有必要在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与产业之间进行结构性衔接设计,并完善相应的法律和财政体系。”


忠清大学校长、韩国专门大学教育协议会首席副会长 Song Seungho 也判断称,“有必要整顿专门针对职业教育的法律、制度及财政基础”。尤其是他表示:“职业教育不仅要承担青年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时的教育,还应作为中年群体转型教育以及老年人维持生活连续性的基础”,强调要“构建贯穿全生命周期的职业教育体系”。


韩国职业能力研究院企划协调本部长 Park Dongyeol 也表示:“为应对因人口结构变化而到来的第二次奇点准备期,制定《职业教育法》已刻不容缓,通过立法应由产业界、教育界和地方社会共同设计治理结构。”他同时指出:“在立法时,应当包括职业教育机构的地位、职业受教育权的明示、学习者权利、中等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性以及财政项目等内容。”


在综合讨论环节,中等及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代表、大学研究者等多元教育主体参与其间,就职业教育立法以及公共性强化交换了意见。延世大学教授 Jang Wonsub 表示:“需要一种既能保障职业教育公共性又能保障其专业性的新教育哲学。”韩国教员大学教授、 大韩教育法学会会长 Jeong Pilun 则称:“重塑职业教育的地位,归根结底要从通过立法获得制度性承认开始。”也有观点认为,问题并非通过简单立法即可解决,而是应先建立起连接中等、高等、产业和地区的国家职业教育体系。


东义科学大学教授、韩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 Lee Byeonggyu 表示:“职业教育是一种衔接与连接的教育,要实现这一点,必须有法律基础和政策执行体系作支撑。”



本次论坛的主办方——韩国专门大学教育协议会会长 Kim Yeongdo 表示:“协议会今后将发挥中枢性作用,推动本次讨论的课题不止步于宣言,而是通过立法支援和扩大社会共识,使国会、政府、产业界和教育界都能将其转化为连带与实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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