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版权制度改善协商机构第二次会议
文化体育观光部和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将于13日在韩国新闻中心召开“人工智能(AI)著作权制度改善协商体(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AI业界、权利人团体、学界、法律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于今年3月共同组建的协商体下属三个分科,在过去2个月间召开了6次会议,将在本次会议上共享其讨论内容及最新海外动向。三个分科分别为“人工智能学习数据制度分科”“人工智能学习数据交易活性化分科”“人工智能产出物利用分科”。
制度分科判断,在为AI学习分析各类资料时引入“文本及数据挖掘(TDM)”免责制度一事上存在分歧,亟需慎重检讨。同时也汇总了这样的意见:尽管AI技术不断发展,但对高质量人类著作物的需求依然旺盛。
交易活性化分科在反映AI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从本月起先在文字著作物领域试行“小分科”运作,并于下半年检讨是否扩大至其他领域。产出物利用分科一直在审议《生成型人工智能利用著作物著作权登记指南》和《防止因生成型人工智能结果物引发著作权纠纷指南》。
登记指南将收录生成型AI结果物是否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判断标准、著作权登记办理指引以及登记案例。纠纷预防指南将涵盖著作权侵权判断的法律原理、AI结果物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以及权利人和AI企业等各主体需要注意的事项。这两份指南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审查,并于20日通过面向公众的说明会广泛征求意见后,于本月底正式发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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