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调查处:“应监管电子烟网上销售和无人售货机”
有人担忧青少年吸烟率上升
需修法将其比照卷烟进行管制
在青少年使用电子烟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国会立法调查处建议,应将目前处于监管盲区的合成尼古丁作为烟草进行管制。
立法调查处在本月11日发布的报告中提出,为了阻止青少年接触电子烟,应通过扩大《烟草事业法》中“烟草”的定义,禁止电子烟的线上交易。
现行《烟草事业法》仅将以“烟草叶”为原料制造的天然尼古丁规定为烟草。因此,大多数使用合成尼古丁的液体电子烟并不被归类为《烟草事业法》上的烟草。正因如此,国内市售的大多数液体电子烟不被征收烟草税和附加负担金,也不受线上销售限制等相关监管。
报告建议,将“烟草”的定义扩大为“以尼古丁为原料制造的产品”,从而禁止合成尼古丁的线上交易等,加强管理。报告介绍称,在美国、英国和欧洲联盟(EU)等海外国家和地区,已将合成尼古丁纳入监管范围,并通过禁止添加香精等方式推进立法,以切断青少年对电子烟的接触。
此前,我国国会也曾提出多项法案,拟通过扩大烟草定义来管制合成尼古丁,并在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经济财政小委员会中进行了三次讨论,但目前仍处于搁置状态。
立法调查处指出:“随着无人电子烟销售店迅速扩散,社会对青少年使用电子烟的担忧正在加剧”,并表示“应适用《国民健康增进法》中的烟草自动售货机监管规定,防止无人电子烟门店无节制扩张”。同时还补充说:“也可以考虑通过修改《青少年保护法》,将配备具备身份证盗用防止技术的成年人认证装置作为无人门店的强制性要求。”
立法调查处还主张,在修改《烟草事业法》时,有必要一并讨论修改《国民健康增进法》,禁止在合成尼古丁产品的制造过程中添加甜味剂或香精等。理由是,许多青少年是通过加香电子烟开始吸烟,并因其独特的味道和香气而持续吸烟。
此外,报告还指出,政府也有必要推动经营者强化自律监管,以在YouTube等在线视频平台上尽量减少烟草产品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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