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选委会举报提供餐饮并指使张贴竞选海报的联络所所长等11人
请求调查4名身份不明人员
大田儒城区选举管理委员会表示,因与第21届总统选举相关,已将向特定候选人竞选阵营高层和选民等提供餐饮的选举联络所所长等11人,举报至大田地方检察厅,并将身份不明的4人移送侦查。
A某与B某(竞选阵营代表)被指控在竞选期间,向特定候选人竞选阵营高层及选民等13人提供价值17万韩元的餐食,并分发竞选海报、竞选宣传物、背心等竞选用品。
另外,参加聚餐的C某与D某被指控在收到的36张竞选海报中,将其中23张于聚餐次日张贴在公交车站等11处多人使用场所。
《公职选举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使某人当选或帮助其当选为目的,向选民提供金品或其他利益;除《公职选举法》允许的情形外,不得因与竞选活动有关而提供金品或其他利益,也不得收受此类金品或利益。
该法还规定,任何人自选举日之前120日起至选举日止,不得为影响选举,而张贴支持、推荐或反对政党、候选人,或标明政党、候选人姓名的海报等印刷品。
大田市选举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提供金品等方式进行贿选的行为,会扭曲选民的自由意志决策,破坏公平的选举秩序,是严重的选举犯罪”,并称“即便在选举结束后,也将适用零容忍原则,计划采取强有力且严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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