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选委会举报为特定候选人拉票的团体代表
禁止从事竞选活动团体名义的使用
世宗市选举管理委员会2日表示,已就与第21届总统选举相关、以团体名义为特定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的嫌疑,将某团体代表A某移送警方并提起控告。
据选举管理委员会介绍,A某被调查发现,使用依法禁止从事竞选活动的团体名义参与了竞选活动。
特别是,他被指控以团体名义制作超出法定规格的宣传小物品并向会员提供,并通过这些物品在特定候选人的助选现场开展有组织的竞选活动。
根据《公职选举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进行竞选活动的人在竞选期间,仅能自费使用长、宽、高各不超过25厘米的宣传小物品;第87条第1款则明确禁止以不得进行竞选活动的团体名义或该团体代表名义开展竞选活动。
选举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团体名义进行的组织性竞选活动,是破坏公平选举的重大违法行为”,“今后对于违法行为也将采取严厉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