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因违反研究论文提交期限等处分停职1个月
研究委员 Lee Junghyun:“法务部刻意寻找处分事由进行惩戒”
不服首尔行政法院判决,该研究委员提出“即刻抗告”

曾指挥“检媒勾结”案调查的法务研修院研究委员、检察长级别的 Lee Junghyun,不服法务部作出的停职处分而提出的停止执行申请未获法院支持。Lee研究委员在担任法务研修院研究委员期间,既未提交研究论文,也未获得提交期限延长的批准,法务部以此为由于今年4月对其作出停职1个月的处分。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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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二部(审判长高恩雪)于上月30日驳回了Lee研究委员提出的对停职处分的停止执行申请。由此,在提出停止执行申请后由合议庭依职权中止的处分效力再次恢复生效。Lee研究委员对这一法院决定不服,已即刻提起抗告,该案抗告审将由首尔高等法院审理。


对这名检察长的处分焦点在于其是否提出论文提交期限延长审批申请。最高检察厅去年12月向法务部申请对Lee研究委员进行处分时称,他不仅违反了须在1年内提交研究论文的规定,也未申请并获得提交期限延长的批准。法务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据此于今年4月22日以违反勤勉义务等为由,将其作出属重处分类别的停职1个月处理。


对此,Lee研究委员以“处分的目的和事由不当”为由,向法务部长提起了要求撤销处分的行政诉讼及停止执行申请。根据该申请,双方于上月20日在停止执行审问期日出庭,展开法庭攻防。


在审问期日上,Lee研究委员一方主张,法务部关于研究期限的规定属于“训示性规定”,是没有拘束力的规定,却据此作出惩戒决定。他们称,“从未有过因这一理由而进行惩戒的先例,法务部却‘发掘’出惩戒事由进行处分”,因而违反了平等原则。相反,法务部方面则表示,“关于研究课题提交期限的规定并非训示性规定,而是明确规定了职务上的义务”,“违反规定,未在期限内提交研究课题的行为,有损检察官的体面和威信”。



另一方面,Lee研究委员在2020年担任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第一副厅长期间,曾主导对当时的检察长、现任国民力量党代表Han Donghoon以及前Channel A记者 Lee Dongjae的强迫未遂嫌疑案件的侦查。检方曾将前记者Lee逮捕起诉,但最终被判无罪确定;前代表Han也于2022年4月被作出无嫌疑处理。此后,Lee研究委员升任检察长,出任最高检察厅公共调查部长,随后于尹锡悦政府上台的2022年5月被调任至法务研修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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