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期延长运营是强迫居民牺牲”
“首尔市不是协商而是上门通报……有失公平与程序正当”
在首尔市将麻浦区上岩洞资源回收设施(焚烧厂)共同利用协约延长至“设施关闭时”为止的情况下,麻浦区以“未经居民同意单方面延长”为由强烈反对。30日,麻浦区指出首尔市的做法,表示“将动员一切行政和法律手段应对”。
对于首尔市声称“麻浦区在实际垃圾减量及再利用业绩方面低于市平均水平”,麻浦区反驳称,“首尔市公布的2024年麻浦区生活垃圾入厂量为5万4987吨,与事实不符”,“实际入厂量为4万8587吨,同比减少2074吨”。区方面主张,“首尔市在2024年数据中,将焚烧厂不可接收垃圾6400吨追加计入,恶意夸大为垃圾量增加”。
首尔市表示,“通过向麻浦区发出5次公文协商请求、4次现场走访等,诚实履行了协商程序”,但麻浦区反驳称“并无实质性协商”。事实上,首尔市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预告协商访问,但正式公文直到4月11日才发出,而在4月10日就已访问了麻浦区。
据称,当时仅以“会向区厅长汇报”为由结束会面,此后首尔市对区方提出的新焚烧厂诉讼撤回、适用产生地处理原则、提高入厂手续费和计量垃圾袋价格等大部分建议也表现出为难态度。区方面还表示,“协约书中明确规定,如有意见分歧,应组成运营委员会进行协商,但首尔市无视这一程序,却声称已单方面履行了协商程序”。
此外,首尔市以“诺园、阳川、江南等其他资源回收设施也均以‘至关闭时’为止运营”为由强调公平性,但麻浦区批评称,将运营年限设为无限期是“未考虑当地居民的行政便利主义”,是“向麻浦区固定性地赋予垃圾处理负担,从制度上纵容其他自治区逃避责任的结果”。
在首尔市已表示将于2035年前关闭现有750吨规模焚烧厂的情况下,如将协约延长至“设施关闭时”为止,麻浦区强调称,这将“成为可永久使用现有焚烧厂的依据”,“协约期限应根据环境、技术、人口变化灵活调整”。
麻浦区指出,“首尔市作为广域自治团体,凭借其优越地位、预算和行政力量,面向作为基层自治团体的麻浦区,单方面发布关于追加建设新焚烧厂的计划,并仅以相关设施归首尔市所有为由,与除麻浦区以外的其他自治区签订协约”,“这一系列过程不足以称为合法且诚实的行政程序,且明显违反了公平性和平等原则”。
麻浦区表示,“谴责首尔市就追加建设焚烧厂所作的单方面发布及其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在麻浦资源回收设施共同利用协约中将麻浦区排除在外的一系列过程”。区方面计划于下月9日下午2时在麻浦资源回收设施前举行“坚决反对追加建设焚烧厂及主张麻浦资源回收设施共同利用协商无效”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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