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200万,用信用卡刷了357万
法庭:“因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从轻量刑”

蔚山地方法院。亚洲经济资料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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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三十多岁的兄妹以自幼在同一街区长大的智力障碍人士名义开通并使用手机、甚至以其名义贷款使用,被判处罚金。


27日,蔚山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庭审理法官 Lee Jaewook 部长法官表示,以准诈骗等罪名被起诉的三十多岁女性A某和男性B某,各被判处罚金1000万韩元。


这对兄妹于2023年4月对中度智力障碍人士C某谎称“如果帮忙开通手机,我们会按时缴纳话费,不会进行小额支付”,诱使C某名下各开通1部手机。但他们却以C某名义使用手机,与约定相反,在约7个月内各自拖欠话费逾150万韩元,未予缴纳。


A某还利用登记在C某名下的手机登录银行主页,办理了200万韩元贷款,随后将其中约一半转入自己的账户等处侵占,并登录银行应用程序,申领了移动应用卡。之后,她利用该应用卡在网络购物商城两个月内共消费131次,累计金额达357万韩元。


哥哥B某在得知C某已从银行贷款后,以“把钱借给我”为由,让C某向自己的账户转账260万韩元。此外,他还对C某出言辱骂、吼叫,对其进行情绪上的虐待。


这对兄妹自幼与C某在同一街区长大,明知C某患有智力障碍,仍实施上述犯罪行为。



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被告人A某有同类前科,B某则是在其他犯罪的累犯期间实施本案犯罪。只是考虑到二人均已认罪,并在向被害人返还部分损失金的条件下达成和解,对此予以斟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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