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城市开发公社(社长 Jung Myeongseop)表示,已于本月22日与韩国能源公团大邱庆北本部、社团法人人人阳光发电、达句伐市民阳光发电合作社签署业务协议,携手推进利用租赁住房闲置空间建设并扩大大邱型共享阳光发电站。


此次协议是为落实碳中和和实现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经营而开展的公私合作的一环,目标是在扩大本地区可再生能源普及的同时,通过利用发电收益提升弱势群体的能源福利。

(自左起)Kim Eunyeong Dalgu-Beol Haetbit Baljeon合作组合理事长、Jeong Myeongseop 大邱城市开发公社社长、能源公团大邱庆北本部 Jeong Gunmo 本部长、Nuguna Haetbit Baljeon Jeong Hyeonsu 会长

(自左起)Kim Eunyeong Dalgu-Beol Haetbit Baljeon合作组合理事长、Jeong Myeongseop 大邱城市开发公社社长、能源公团大邱庆北本部 Jeong Gunmo 本部长、Nuguna Haetbit Baljeon Jeong Hyeonsu 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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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阳光发电站”项目,是在公社所持有的收购型租赁住房闲置用地上,以市民出资的资金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并生产电力,将部分发电收益用于减轻租赁住房入住居民的居住成本,从而回馈当地社会的事业。


根据协议,大邱城市开发公社负责提供租赁住房闲置空间并推进居住福利项目;韩国能源公团负责支持阳光发电站的安装和运营,并提供能源相关认证咨询;社团法人人人阳光发电和达句伐市民阳光发电合作社则负责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与管理等电站整体运营。


特别是通过本次合作,预计每年可生产约131兆瓦时电力,可减少56吨碳排放,相当于种植约400棵松树的效果。


大邱城市开发公社社长 Jung Myeongseop 表示:“希望此次协议能够作为通过官民合作和市民参与实现ESG的模范案例加以推广,并将积极带头推进为实现碳中和而实施的绿色改造和零能耗建筑物的扩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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