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罗北道:“请申报住房租赁合同”
下月起将处以罚款…虚假申报罚款100万韩元
全北特别自治道将自下月1日起,对未申报已签订合同的住房租赁合同的行为处以罚款。
据道方面22日消息,此次申报对象为在全州、群山、益山、井邑、南原、金堤等全北道内市级地区,于2021年6月1日之后签订、押金超过6000万韩元或月租超过30万韩元的住房租赁合同。
这是根据上月29日修订并施行的国土交通部《关于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的法律施行令》采取的措施,自2021年起运行的指导期将于本月31日结束。
“住房租赁合同申报制”自2021年6月1日起引入,但考虑到初期民众负担和行政条件,虽一直存在申报义务,但在指导期内并未实际处以罚款。
不过,国土交通部近日通过修订施行令,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罚款的同时,为减轻负担,将原本4万至100万韩元的罚款金额大幅放宽为2万至30万韩元。
例如,合同金额在1亿韩元以下且延迟申报不超过3个月的,处以2万韩元;合同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且延迟申报超过2年的,最高处以30万韩元。虚假申报的情况则与此前相同,适用100万韩元罚款。
申报可前往住房所在地管辖的邑·面·洞行政福利中心办理,也可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使用手机或个人电脑进行线上申报。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申报,但如提交已签字的合同,仅由一方申报也视为共同申报。
为将制度实施初期的混乱降至最低,道方面正加强面向公认中介师的培训,并同时推进在赋予确定日期时自动提示是否完成租赁申报的“Kakao通知消息”发送服务。
土地情报科长 Rah Hyeongun 表示:“鉴于自下月起将正式开始处以罚款,敬请道民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务必完成申报,以免受到不利影响。今后也将为保护承租人权利和营造健康的房地产交易文化而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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