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南区:“住房租赁合同须在30日内申报” View original image

光州南区提醒市民,根据将于下月起生效的关于住房租赁合同申报的修订法令,需要注意未申报、延迟申报等问题。


22日据南区介绍,住房租赁合同申报制自2021年6月起实施,旨在透明公开住房租赁市场的实际交易信息,并克服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考虑到因处以罚款给国民带来的负担及行政条件等因素,在过去4年中设置了劝导期,并未征收罚款。但随着劝导期将于本月31日结束,自下月1日起,若全租或月租合同的保证金超过6,000万韩元,或月租金超过30万韩元,必须在30日内进行申报。如违反规定,最高可被处以30万韩元的罚款,若虚假申报,将被处以100万韩元罚款。


南区为尽量减少该修订法令实施所带来的混乱,正通过区厅官网弹窗公告、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居民会议资料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宣传。


住房租赁合同的申报方式为前往房屋所在地所属洞行政福利中心办理,或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官网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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