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中央会举办“引入合作社协商请求权方案研讨会”

中小企业中央会表示,15日于汝矣岛中小企业中央会大楼举办了“引入合作社协商请求权方案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旨在就为提升中小企业议价能力、激活合作社共同事业所必需的协商请求权引入问题,讨论相关立法方案。


担任主题发言的韩信大学和平教养大学教授 Yoo Youngguk 以《加盟事业法》《信用专门金融业法》等现行法律制度为中心,分析了为处于交易劣势一方“保障平等地位并以形成均衡交易关系为目的,赋予其请求协商(协议)权利”的各类案例,强调为提升中小企业的协商能力,有必要赋予中小企业合作社协商请求权。


中小企业界:“应允许合作社代替中小企业提出交易条件协商请求” View original image

在随后的讨论环节,由韩国合作社学会会长 Jang Jongik 担任主持人,Law Firm Dodam 代表律师 Kim Namju前国会议员、韩国经营技术指导师协会副会长 Kim Kyeongman全北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 Park Suyoung韩国纸箱产业合作社理事 Yoo Seunggil 作为讨论嘉宾出席,与会者围绕多种方案展开了讨论。


律师 Kim Namju 表示:“作为改善经济力量不平衡的手段,协商请求权可以成为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处境的替代方案”,“有必要就扩大协商标的交易范围、逐步扩大协商相对方范围以及争端调解方案等进行进一步考量”。副会长 Kim Kyeongman 表示:“从既能激活合作社共同事业,又能强化社会弱势群体集体谈判力这一点来看,协商请求权应当被引入;并且正如在日本、澳大利亚的类似制度中所见,有必要通过立法,将协商请求及协商行为排除在《公平交易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中小企业中央会合作社活性化委员会委员长 Chae Jeongmuk 表示:“要提升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济地位,合作社应能够代替中小企业,以对等地位就交易条件提出协商请求”,“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的多元且合理的讨论,最终能够实现制度的实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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