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自由区厅与昌原市两年诉讼
终结,“昌原特例市”土地所有权获认可

庆南开发公社作为单独项目实施主体
奠定全面推进开发的基础

昌原特例市与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以下简称“经自厅”)、庆南开发公社于14日在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5层大会议室签署了为顺利实现雄东地区(1地区)开发项目正常化的三方协议。

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昌原市、庆南开发公社签署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正常化协约。

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昌原市、庆南开发公社签署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正常化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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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经自厅于3月17日在庆尚南道厅新闻中心发布了“雄东1地区正常化推进计划”,并于3月27日指定庆南开发公社为替代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从而为项目正常化奠定了实质性转折点。为确保项目稳定推进及构建相关机构间的协作体系,经自厅在充分反映昌原市与庆尚南道议会意见的基础上,签署了本次三方协议。


本次协议旨在庆南开发公社被指定为雄东1地区的单一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之后,正式推进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的正常化。


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既有项目的整理,昌原市与庆南开发公社将根据2017年签署的项目协议,对高尔夫球场等既有项目的最终投资费用等进行结算,由开发公社选定新的民间企业作为高尔夫球场运营主体,并由该民间企业承担高尔夫球场运营及相关费用。▲关于长期延宕的未来开发计划,开发公社将建设剩余基础设施,制定对渔民组合及昌原市所有土地的开发计划,保障土地所有者的权利行使;昌原市则将与开发公社协商,履行变更昌原市所有土地开发计划及为实现开发目的所需的责任与角色。▲为构建项目协作体系,庆南开发公社将以单一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的身份主导项目推进,昌原市将积极配合开发、实施计划变更及后续项目的推进,以助力实现项目目标。▲昌原市将继续保有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既有土地所有权,经自厅与开发公社对此予以认可,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昌原市将撤回其针对经自厅提起的全部诉讼。


通过本次协议,各机构将忠实履行协议内容,在相互协作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的正常化。对于协议之外的具体事项,昌原市与庆南开发公社也将通过单独协商予以及时协调。


Park Seongho经自厅厅长表示:“本次协议是为实现长期延宕的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正常化所迈出的关键转折步伐”,“将以相关机构之间的相互信赖为基础,尽快推进项目实施,以群众看得见的变化回馈道民,我们会尽最大努力。”


Jang Geumyong昌原市代理市长表示:“通过本次协议,终结了行政机构之间长期进行的诉讼,为项目正常化迈出了第一步”,“在昌原市土地所有权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合作,确保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顺利推进、毫无差池。”


Kim Gwonsu庆南开发公社社长表示:“今后,本公社将以本协议为基础,扎实推进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为当地社会创造实质性成果,并与经自厅及昌原市紧密合作,负责任地解决剩余课题。通过这一过程,我们将超越项目正常化,重塑成为深受道民信赖的公营企业。”


另一方面,经自厅已于4月30日向审批机关产业通商资源部提交了关于将原定截至2022年的雄东1地区项目期限延长至2032年的开发计划变更(草案),并计划今后经过经济自由区委员会审议及与相关机构协商等行政程序,于今年9月前完成开发计划变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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