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广播、电影、音乐、美术、摄影等各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创作者团体,要求国会和政府建立对被用于人工智能(AI)学习的创作物予以正当补偿的制度。
包括韩国文人协会、韩国文化艺术著作权协会、韩国美术协会在内的15个创作者团体,14日在首尔阳川区木洞广播会馆发表了包含上述内容的联合声明。
这些团体表示:“我们知道,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是无法逆转的时代潮流,也是今后国家竞争力的重要要素这一现实”,但同时强调,“如果国家在政策上只专注于眼前的产业振兴,而无视对可谓人工智能发展真正基石的创作物的保护,将会形成一种破坏创作生态系统的复合恶手”。
创作者团体对这样一种情况表示忧虑:生成式人工智能基于文学、剧本、漫画等无数著作物学习模式、提升文本生成能力,而其中大量著作物是在未经创作者许可的情况下被收集用于训练的。
对此,他们表示:“为弥补对创作物进行人工智能擅自学习所导致的严重立法空白和著作权侵害,应当在《人工智能基本法》(关于人工智能发展与信赖基础营造等的基本法)中,将‘对学习用创作物的透明公开及遵守著作权法’义务化,并建立对用于人工智能学习的创作物进行正当补偿的制度。”
今年1月制定、将于明年施行的《人工智能基本法》只纳入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内容,并未包含与人工智能学习相关的规定。对此,创作者团体指出:“国内主要人工智能企业以‘营业秘密’为名,不公开用于学习的数据”,“在创作者甚至无法知晓自己制作的内容如何被用于人工智能学习的情况下,即便采取法律措施寻求救济,也不得不在对抗大型企业的过程中,承担沉重的举证责任并进行诉讼,这就是国内的现实”。
最后,创作者团体强调:“我们坚决反对只专注于技术发展而忽视创作者权利的‘赛马式’振兴逻辑和制度推进”,并敦促“为宪法所保障的创作者权利以及创作生态系统的生存,尽快制定政策性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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