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on Hyangeop提议制定“禁止阻挠逮捕令执行的警卫法”
“阻挠执行逮捕令的国家,称不上法治国家”
共同民主党议员 Kwon Hyangyeop(全罗南道顺天·光阳·谷城·求礼乙)作为代表,提出了明确规定总统警护处(下称“警护处”)不得将法院的令状执行视为“危害”而加以阻挠、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的《禁止以警护妨碍令状执行法》(《关于总统等警护的法律部分修正法律案》)。
现行法律将警护定义为“为防止或排除针对警护对象身体的危害而实施的行为”。然而,尽管法院为调查2024年12月3日发布非常戒严行为是否构成内乱罪签发了逮捕令,警护处仍以需要对总统实施警护为由,阻止了令状的执行。
但是,有意见指出,将法院签发的令状执行解读为“对身体的危害”,是正面破坏三权分立和法治主义的重大违宪秩序践踏行为。
因此,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法院签发的令状执行不属于危害概念的范畴”,并写明警护处公务员不得妨碍法院的令状执行,以此保障国家安全与秩序,推动法治主义的确立。
Kwon议员强调称:“警护绝不可能凌驾于规定三权分立精神的宪法之上”,“以警护之名阻止逮捕令执行的国家,不能称之为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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