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地检以涉嫌加重强奸提起不拘留起诉
法院称“无逃跑危险”驳回逮捕令申请

2009年,一名四十多岁男子闯入一名陌生女性的住宅,用凶器威胁并实施性侵后逃跑,最终因自己留下的脱氧核糖核酸(DNA)证据,在案发15年后被抓获。


据联合新闻社18日报道,蔚山地方检察厅刑事第二部(部长检察官 Kim Ilgwon)以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加重强奸)嫌疑,对四十多岁男子A某提起不拘留起诉。

蔚山地方检察厅全景。亚洲经济资料库供图

蔚山地方检察厅全景。亚洲经济资料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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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控于2009年11月闯入蔚山南区一处住宅,用凶器威胁住在该处的女性B某并实施强奸后逃离。警方根据受害人“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作案”的陈述,从多个角度展开调查,但始终未能锁定嫌疑人。不过,警方在受害人内衣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脱氧核糖核酸,并将其登记在大检察厅身份确认信息数据库中。根据2010年制定的俗称“脱氧核糖核酸法”(《关于脱氧核糖核酸身份确认信息的利用及保护的法律》),大检察厅和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分别将刑罚确定者、被拘留嫌疑人以及在犯罪现场采集的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存入数据库保存。


这起悬而未决、长达15年的长期未破案件,在去年迎来新局面:A某因伤害他人案件被警方抓获。

从A某身上采集的脱氧核糖核酸,被确认与15年前性侵案中遗留在受害人B某内衣上的脱氧核糖核酸一致。此后,检方通过集中调查,证明了A某的性侵嫌疑。检方曾向法院申请对A某签发逮捕令,但法院以“无逃跑之虞”等理由予以驳回。



蔚山地方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警方侦查阶段,曾为A某申请逮捕令,但因被以没有逃跑忧虑等理由驳回,因此先在不拘留状态下提起公诉。今后也将继续利用脱氧核糖核酸数据分析等科学侦查手段,竭尽全力追究严重暴力犯罪的责任到底。”该负责人还补充称:“我们也将通过为犯罪受害者申请心理咨询支援等方式,为保护受害者人权而努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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