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市道联合…向国会等提交联合建议书

全罗南道于2日会同釜山广域市、仁川广域市、江原特别自治道、忠清南道等4个地方自治团体,向产业通商资源部和国会等机构递交了《以电力自给率为基准实施地区差别电价制的呼吁建议案》。全罗南道提供

全罗南道于2日会同釜山广域市、仁川广域市、江原特别自治道、忠清南道等4个地方自治团体,向产业通商资源部和国会等机构递交了《以电力自给率为基准实施地区差别电价制的呼吁建议案》。全罗南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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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罗南道、釜山广域市、仁川广域市、江原特别自治道、忠清南道于2日联合向产业通商资源部和国会等提交了《关于在考虑电力自给率基础上实施地区差别电价制度的建议案》。


地区电价制度依据《分散能源活性化特别法》,该法规定“电力销售事业者(韩国电力公社)可为促进分散能源活性化及国家均衡发展等目的,另行制定差别电价”。


2023年10月在产业通商资源部的国政监察中,以首都圈、非首都圈、济州划分差别电价区域的三分方案被公开,并在2025年产业通商资源部工作计划中写入了从批发市场开始分阶段引入地区电价制度的内容。


但全罗南道方面认为,地区电价不应以地理相近性为依据、采用划一的圈域标准,而应将从发电端到用户的输配电成本等电力供给成本差异予以反映,将电力自给率作为最优先考虑因素。


为此,自2023年12月起,电力自给率在200%左右、水平较高的5个市·道启动了联合座谈会,围绕地区电价制度的适用标准持续讨论,形成了提交中央政府的建议文案,并于3月28日由各市·道知事完成签署协约。


5个市·道在联合建议文中强调,地区差别电价制度应当将引导尖端战略产业领域的高耗电企业向电力自给率较高地区迁移,作为优先方案,以此缓解各地区电力供需不平衡,并尽量减轻为首都圈新建国家电网的负担。


同时,他们还呼吁:▲将各广域自治团体的电力自给率作为最优先考虑因素 ▲公开明确的适用标准并事先反映地方自治团体意见 ▲落实符合国家均衡发展和分散能源活性化立法宗旨的地区差别电价制度。


全罗南道今后也将继续与其他4个市·道协同合作,通过举办国会论坛、向中央政府部门和国会及相关机构建言等活动,推动引入合理的地区差别电价制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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