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地方契约制度…为当地建筑景气注入活力
通过中标下限上调2个百分点保障合理工程费
一般管理费率及间接人工费率上调1~2个百分点
政府决定上调公共工程适格审查制度的最低中标价率。这是针对建筑材料费用上涨和经济低迷导致建筑业营业利润率下降所采取的措施。
31日,行政安全部在政府首尔办公楼召开了“为提振地区建筑景气及中小企业活力的地方采购制度改善官民联合特别小组”会议,并最终发布以此内容为核心的《地方采购制度改善方案》。
改善方案共包含4个领域15项课题,分别是▲保障合理对价 ▲减轻企业在投标和签约时的负担 ▲强化对地区及中小企业的支持 ▲强化对合同相对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尤其是由业界、地方自治团体和专家等组成官民联合特别小组,着重研究能够在一线切实感受到的对策。
首先,自地方采购法制定以来,将首次把最低中标价率上调2个百分点,以确保合理的工程造价。具体而言,将把3亿韩元以下适格审查对象工程各金额区间的最低中标价率一律上调2个百分点。通过这一举措,预计也将减轻企业在投标和签约时的负担。此次是对一般管理费率和间接人工费率进行现实化调整,而成本测算标准自1989年引入以来一直保持不变,未能反映物价上涨等其间社会条件的变化。
同时,还将放宽议价合同中物价变动的适用时点及单一品目物价变动条件。在因合同解除、终止或重新公告流标而签订议价合同时,目前只能反映议价合同之后的物价变动部分,考虑到在议价协商耗时较长的情况下,难以及时反映合理的物价变动。为能够反映原材料价格的急剧上涨,还提出将特定规格材料适用物价变动的条件,从现行“上涨15%以上”放宽为“上涨10%以上”。
对于技术提案招标未中标者的设计补偿费也将进行现实化调整。由于设计补偿费标准低于企业实际投入的成本,一直是企业犹豫是否参与投标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府还提出了面向地区及中小企业的扶持措施。为支持位于人口减少地区的企业和本地企业,在工程适格审查时,将推进▲新增人口减少地区企业加分(1分) ▲将施工现场附近地区企业加分从0.5分上调至1分 ▲上调以地区企业为对象的预定分包比例加分标准等措施。
此外,还将把地方采购争议调解对象工程的金额标准,从综合工程10亿韩元以上放宽为4亿韩元以上,并在争议事由中新增与合同解除、终止相关事项。对于责任较轻微而可用罚款替代的情形,将把妨碍投标参与和合同签订的行为也纳入其中。行政安全部计划迅速修改相关规定,使此次发布的制度改善方案能够在一线得到落实。关于提高最低中标价率等相关规程修订事项,将在4月内完成修订并立即实施。
地方财政经济室长Han Sunki表示:“此次发布的课题,是为制定切实有助于提振地区建筑景气和中小企业活力的改善方案,在过去一个月里由官民共同反复研讨、深入讨论的结果。”他还表示:“将迅速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力争使《地方采购制度改善方案》尽早在一线得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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