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道民权益委员会将于近期向政府建议改进“少额占用费免征标准”。
少额免征制度是指当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的征收行政成本高于实际征收金额时,对一定金额以下的税金或负担金等予以免征的制度。
据道民权益委介绍,道路、河川、公共水面占用费的免征标准金额,依照相关法令分别被规定为1万韩元、5000韩元、2000韩元。
小河川、城市公园(绿地)占用费的免征标准则由各市郡自行决定,因此各地区标准不同。
部分市郡甚至完全没有与免征相关的规定。
道民权益委指出,虽然在占用费的征收与追缴等行政处理上所需的最低成本是相同的,但若按占用费种类设定不同的免征标准,可能引发道民混乱并产生公平性问题。
道民权益委相关人士表示:“在征收负担金时,仅单程发送挂号信就需要2500韩元,如果再考虑办理此类行政事务所需的人力成本,少额负担金的征收就缺乏实际效益。”并称:“征收道路占用费的行政成本与征收河川占用费的成本并无差异,因此有必要将免征标准进行统一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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