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去年9月必胜客加盟店主在针对总部(加盟总部)提起的差额加盟金返还诉讼二审中胜诉,至今已过去整整6个月。然而随着公司申请企业重整,必胜客加盟店主们再次陷入困境。关店的加盟店数量持续增加,据称也有不少加盟店主申请了个人重整。自诉讼于2020年12月启动前后,必胜客内部究竟发生了什么?记者听取了加盟店主和公司方面的说法。
必胜客产品折扣活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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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1+1”折扣促销不停……压力都落在加盟店主身上

曾在国内披萨行业长期保持品牌力第一的必胜客,为何会陷入如今的困境?


有分析认为,这是由于整个披萨行业销售额下滑,以及必胜客加盟店中拥有相当规模堂食门店这一特殊性所致。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披萨业务从餐饮堂食转向外卖,是导致销售下降的主要原因。与多米诺披萨这类一开始就把重点放在外卖上的企业,或后来新进入的披萨品牌不同,必胜客的加盟店中拥有相当大面积门店的情况并不少见。”


也就是说,随着上门到店消费的顾客显著减少,对于经营大面积餐厅门店的加盟店主而言,房租很可能成了一笔不小的负担。


但加盟店主们的说法却不同。店主们将总部事实上强制进行的持续折扣活动列为销售下降的首要原因。


必胜客加盟店主A某表示:“从2014年起,必胜客也从以餐厅业务为主,正式转向以外卖为主。由于早在10年前就已经完成了业务转型,因此很难说是因为消费者消费模式转向外卖才导致销售下降。”


他接着表示:“尤其是2017年Orchard One收购韩国必胜客全部股权、接手公司时,向外卖门店的转型几乎已经完成,剩下的餐厅门店大多也同时经营外卖。”


另一位加盟店主则称:“销售下降,是因为持续且过度的折扣导致顾客对价格失去信任,以及除折扣之外几乎没有其他营销策略所致。”


事实上,必胜客一直持续开展各种折扣促销,例如外卖打七折、打包打六折的“3040”促销,以及以一份披萨的价格赠送两份披萨的“1+1”活动等。


举例而言,在“1+1”活动中,从加盟店主角度看,是卖出两份披萨却只获得一份披萨的销售额,面饼等原材料却要按两份的数量使用,本身就是一笔亏损;但从加盟总部角度看,通过折扣活动披萨销量增加,向加盟店供应的原材料数量也随之增加,从而可以多收取差额加盟金、提高收益——这正是加盟店主们的主张。


一位加盟店主称:“公司的下一步策略,说不定就是‘5060’。当初搞‘2030’活动的时候,甚至从没想过‘3040’,但现在已经在做‘4050’,‘5060’看上去也并非不可能。”


他接着表示:“问题在于,开展这类折扣促销时,大部分折扣成本都由加盟店主承担。不仅是价格折扣促销,通信运营商联合促销、外卖平台折扣活动中,总部也只承担极少一部分折扣成本,其余一直由加盟店负担。”


2022年7月,总公司向加盟店店主发送的组织调整通知。左上角附有一个Excel文件。

2022年7月,总公司向加盟店店主发送的组织调整通知。左上角附有一个Excel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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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各加盟店对促销赞成比例并加以管理……“黑名单”说法 vs “因七成同意要件”

必胜客加盟总部对上述频繁开展的折扣促销,按各加盟店的赞成或反对比例进行统计并管理。


公司方面表示:“要推进折扣促销,根据《加盟事业法》及其施行令,必须获得70%以上加盟店经营者(加盟店主)的同意,因此为了确认是否满足这一要件,不可避免要管理各项促销中赞成或反对的加盟店主统计数据。”


事实上,《加盟事业法》规定,若加盟总部拟开展由加盟店经营者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促销活动,必须就该费用负担,取得全体加盟店经营者中总统令规定比例(70%)以上的加盟店经营者的同意。


但加盟店主们认为,公司利用这些统计资料筛选出反对折扣促销的加盟店主,对其施加压力,所谓被列入管理对象的加盟店主“黑名单”。


加盟店主们之所以这样主张,也有其理由。某次偶然的机会,总部内部作为对外保密资料管理的文件,被一并附在发给各加盟店主、用于通知组织变更事实的电子邮件Excel文件中传送出去,而该文件中包含足以让人怀疑上述情况的内容。公司确认到由于当时员工失误,导致本不应公开的内部资料外泄后,随后两次发出更正通知。


2022年7月,公司为向总部员工、直营店和全部加盟店通报组织变更事实,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其中附有标题为“OPS组织图”的Excel文件,载明自2022年8月1日起的营业组织变更内容。该文件中除了记录全国各分公司组织变更内容的“OPS组织图220801”工作表外,在隐藏标签页中还存在一张名为“同行拜访”的工作表,其中按各加盟店对促销的赞成或反对比例,将全国各加盟店分为“非常否定”“否定”“中立”“肯定”“非常肯定”等5个等级,并记录相关资料。


问题不止于此,该资料并非仅仅是汇总各加盟店主对折扣促销的赞成、反对比例。其内容还包括以“7月以后公司推进的促销同意比例达到70%以上”为最终目标,针对反对比例较高的92家门店,如何进行应对的具体方案,标题为“行动计划与工具(Action Plan & Tool)”。


其中既有▲本部长、分公司负责人的“同行拜访”、▲特别本地门店营销(Local Store Marketing)支持等正向手段,也记载了疑似指向加盟经营权转让的▲转让·受让推进咨询,以及指区域管理人员不定期到店稽查的▲门店检查清单(Store checklist)、▲内部审计等负面手段。加盟店主们主张,这些是公司为向折扣促销反对比例较高的加盟店主施压而考虑或使用的手段。


实际上,一名因经常反对公司促销而被归为“非常否定”的加盟店主,曾收到公司提出的“有条件一年合同”建议。公司方面以需要改善客户服务(客户体验调查,GES)以及有必要加强外卖平台订单(如“外卖的民族”“Coupang Eats”等平台订单,FA渠道)顾客管理、门店运营不符合标准等为由,但考虑到必胜客加盟合同通常以5年为单位签订,此举极为罕见。


另一方面,公司方面对所谓“黑名单”质疑表示“完全不属实”。


去年12月10日,在首尔汝矣岛国际金融中心附近的必胜客总部前,必胜客加盟店主举行示威,要求返还差额加盟金。韩国必胜客加盟业主总联合会供图

去年12月10日,在首尔汝矣岛国际金融中心附近的必胜客总部前,必胜客加盟店主举行示威,要求返还差额加盟金。韩国必胜客加盟业主总联合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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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大法院尽快宣判、驳回重整申请……“实质大股东Kim Gwangho应展现负责态度”

自2020年12月起,与公司在法庭上斗争逾4年的必胜客加盟店主们,希望大法院能尽快作出最终裁决。虽然由于公司申请企业重整,即便在大法院最终胜诉,也难以确定能否拿回法院认定的不当得利返还款,但他们相信,这至少是减少不确定性的第一颗纽扣。


公司方面仍坚持差额加盟金并非《加盟事业法》上的加盟金。因此,即便未在合同中另行明示或与加盟店主达成合意,公司也只是理所当然地收取本应获得的款项,不存在返还责任——这一主张自一审起一直延续到大法院上诉审。


与此相对,加盟店主们则认为,公司在具体信息未公开的情况下,未经协商收取本不应收的钱,理应予以返还。特别是,加盟店主们指出,必胜客总部过去曾因收取管理手续费(Administration Fee,管理手续费)而被公正交易委员会下达整改命令,当时却以“必胜客加盟总部与其他品牌不同,不在原辅材料上加价”为由获得了减免罚金,但背地里却偷偷收取差额加盟金,这是一种欺骗行为。


他们还主张,公司在二审败诉后,为减轻对加盟店主的差额加盟金返还责任,而将重整制度作为手段利用,因此不应准许其重整申请。此外,公司在向法院申请企业重整时声称“公司的持续经营价值较高”,但这无非是以未来仍可像现在这样持续向加盟店主收取差额加盟金为前提的主张;一旦大法院的最终判决导致公司无法再收取差额加盟金,他们认为,将难以满足获准重整的要件。韩国必胜客与Orchard One之间的主特许经营合同(Master Franchise Agreement,MFA)将于2027年9月到期,这一点也应被纳入考量。


尤其是,加盟店主们期待,被视为必胜客实质大股东的KHI会长Kim Gwangho,能积极出面解决事态。加盟店主们表示,公司在他们的负担之上持续开展折扣促销、通过收取差额加盟金获取利润,如今他不应只关注大韩造船的上市,而应承担起让必胜客恢复正常经营的责任。


Kim会长过去还曾在未向公正交易委员会申报、也未告知加盟店的情况下,通过与其存在特殊关系的“同一农水产”公司供应作为披萨原料的冷冻虾以获取利润。对此,公司方面解释称:“由于判断原有供货商的虾价不合理,曾一度通过同一农水产采购产品;此后,公司补充了相关人力,由内部直接与海外供应商进行采购,同一农水产的供货也随之中断。”但根据加盟店主掌握的当时供货单价资料显示,在供货商更换为同一农水产后,供应价格反而比原有供货商更高。


加盟店主们还认为,必胜客折扣促销之所以持续不断,与Kim会长所选任的必胜客职业经理人未能为公司制定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经营,而是将大股东利益和自身业绩作为唯一目标,通过短期项目拉高销售、领取激励后在一两年内就被更换,这一点也不无关系。


大法院对必胜客案件的最终裁决及公司应对方式,很可能成为今后其他多家特许经营企业诉讼与公司应对的先例。这也是本次事态备受关注的原因。




*所谓差额加盟金

是指加盟总部向加盟店主供应各类物品所收取的对价中,扣除适当批发价后的差额,即流通利润,也称物流利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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